兒子跳江自殺,父母無奈誰能解?
時間:2015-12-09 09:06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chuàng)(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原來,父母養(yǎng)育子女是為了給自己養(yǎng)老送終的。但父母萬萬沒想到兒子遇事想不開,竟然選擇了跳江自殺。然而,當小伙子自殺之后,他根本沒想到父母為了托人打撈他的遺體,因為父母付不起高昂的打撈費,遺體在冰冷的江水中泡了7天。父母心中的痛苦與焦慮,當兒子的已經(jīng)一無所知。無奈中的父母不僅要以淚洗面,而且還得強忍悲痛。四處借錢湊足遺體打撈費用。
據(jù)人民網(wǎng)12月8日報道, 昨天下午有一群市民在雅江橋下野餐,而其中兩位小孩在江邊玩耍的時候,竟然發(fā)現(xiàn)一具尸體。當時孩子的家長就立即報警。據(jù)死者父母介紹,他們當天就想把兒子的尸體運走,可是漁民要價18000元。經(jīng)過警方調(diào)解后降到8000元,但是這個金額仍然讓死者的父母難以承受。無奈之下,他們只得讓漁民幫忙將尸體拴在岸邊回家籌錢。直到12月6號,鄧樹超的尸體已經(jīng)在江里漂浮了7天。江邊群眾發(fā)現(xiàn)尸體并報警后,鄧樹超的父母向親戚朋友借了錢來到栓尸體的地方,最終向漁民支付了4600元的勞務費,將尸體打撈上來送往了殯儀館。
應該說,對于漁民來說,讓他們在江中把小伙子自殺后的遺體打撈上來,并非難事。但是,昂貴的打撈費著實令人心寒。而且,死者父母并不是有錢不肯給,而是的確手里沒錢。然而,那些漁民卻不管這些,不給錢就不把人撈上來。面對這樣的斂財漁民,死者父母無可奈何。他們只能讓兒子的遺體在冰冷的江水中浸泡7天,這是他們沒有辦法的辦法。
《孟子·公孫丑上》中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意思是,沒有同情心,不能算人;沒有羞恥心,不能算人;沒有謙讓心,不能算人;沒有是非心,不能算人。其實,幫助經(jīng)濟困難的家庭打撈遺體并非多大的難事。對于打魚的漁民來說,僅僅是舉手之勞。但是,打魚者不愿意做這件好事,而是非要用金錢和遺體打撈做交易。
如果那些漁民能早一些給失去兒子的父母多一些同情與優(yōu)惠,也不至于讓自殺小伙子的遺體在江水中浸泡長達7天時間。面對自殺者已經(jīng)逝去的生命,我們?nèi)匀粦撚芯次分,而不應該麻木不仁。對于生命只有人人去珍惜,才能讓自殺者的生命得到應有的尊重。應該說,對于突發(fā)事件中的意外死亡我們活著的人們,首先應當同情弱者。而且要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幫助這個特殊困難的家庭。
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就此來說,對于那個自殺身亡的死者,他不僅是自己的悲劇,而且給家庭和社會造成了巨大傷痛與傷害。因此,我們每個人應當主動向死者健在的父母表示我們真誠的善意與仁愛之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把自己心中的那一份愛的情感傳遞出去;只有這樣,才能使不幸的家庭與父母得到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guān)愛,才能使那個小伙子的父母充分感受到我們社會主義大家庭的和諧與溫暖。(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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