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以上乘飛機須提供健康證明? 網傳民航新規(guī)都是真的嗎?
時間:2017-07-31 12:41 來源:真相問答機 責任編輯:沫朵
原標題:70歲以上乘飛機須提供健康證明? 網傳民航新規(guī)都是真的嗎?
一張“民航 通知”的圖片在朋友圈中瘋傳。該通知公布了多條“新規(guī)”:打火機,液體隨身上飛機不能超過100毫升,隨身攜帶的充電寶不能高于16000毫安,機場將提前1小時停止辦理登機牌,防止誤機需提早三小時達到機場……其中最引人關注的一條是:“已滿70歲以上(含70歲)乘客必須提供體檢證明(血壓、心電圖、呼吸道、心率),縣級以上醫(yī)院開出的蓋有醫(yī)院紅章的證明,并且簽署家屬委托書,免責書,及航空公司特殊人員申請單,否則航空公司有權拒絕登機。”
這些網傳民航新規(guī)都是真的嗎?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登錄中國民用航空局官網,沒有找到關于上述“新規(guī)”出臺的通知。隨后,記者聯(lián)系到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中國東方航空公司等,相關工作人員都表示,近期沒有接到過此類“新規(guī)”通知。
在詳細了解網傳“民航新規(guī)”的內容后,國航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個所謂“新規(guī)”錯漏百出——
關于“70歲以上老人乘飛機須提供健康證明”的說法,完全屬于杜撰。這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jù)《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guī)則》,對于老年人乘坐飛機,并沒有年齡上的特殊限制。該規(guī)則規(guī)定,承運人不予承運的僅有“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另外,對于重病旅客,應持有醫(yī)療單位出具的適于乘機的證明,經承運人同意后方可購票。
關于隨身攜帶充電寶的規(guī)定,網傳“新規(guī)”也不正確。這名工作人員表示,毫安是電流單位,毫安時才是電容單位,充電寶的電池容量是以毫安時為計量單位。《民航旅客限制隨身攜帶或托運物品目錄》規(guī)定,充電寶禁止作為行李托運,隨身攜帶時有以下限定條件:標識全面清晰,額定容量小于或等于100瓦特小時;但若發(fā)生額定容量大于100瓦特小時、小于或等于160瓦特小時的情況,必須經過航空公司批準且每人限帶兩塊。若充電寶上沒有標注額定容量,可根據(jù)計算公式進行計算,例如一塊標注10000毫安時的充電寶,并且輸出電壓為3.7伏,那么它的額定容量則是10安時×3.7伏=37瓦特小時,即可以隨身攜帶。
關于打火機隨身上飛機,完全是誤導。民航總局早于2015年8月14日下發(fā)《關于重申禁止旅客攜帶打火機 火柴乘坐民航飛機的公告》,明令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打火機、火柴乘坐民航飛機,并發(fā)布了法律責任告知書。工作人員提醒,旅客違規(guī)攜帶火種登機 可處5000元罰款,并提醒廣大旅客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切勿存在僥幸心理,以身試法。
關于“液體隨身上飛機不能超過100毫升”也不準確。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旅客可攜帶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妝品,但每種化妝品限帶一件,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總體積不允許超過1000毫升,并應置于獨立袋內,接受開瓶檢查。
關于提前多少時間到機場,并無統(tǒng)一規(guī)定。全國各地機場繁忙程度不同,建議的提前時間也有所不同。旅客乘機前應提前咨詢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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