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熟年》中倪家的大兒媳吳二琥這個人讓人印象深刻,這個人物刻畫非常真實形象。
吳二琥在超市打工,倪偉民是大廠廚師,夫妻倆屬于勞動底層的人物。
倪家中年喪父,倪母一個人要將三個孩子拉扯長大并不容易。
所以很多時候老大犧牲了很多,當初吳二琥嫁給倪偉民的時候,家庭條件并不好,兩人住著單位分的小房子。
每個月還要從為數(shù)不多的工資中拿出兩百塊錢給正在上大學的弟弟倪偉強生活費。
而且還要幫母親照顧年幼的小妹,那個時候的倪偉民在家里幾乎是長兄為父的存在,他的付出在弟弟妹妹長大后便慢慢淡化了。
畢竟有誰會永遠記得小時候那點恩情呢?時間久了便會覺得那是理所當然。
而吳二琥因為年輕時候付出,一直對老太太也不是很親厚,這很能理解,畢竟對她來說這個婆婆也沒有幫過她什么,反而她剛嫁過來的時候犧牲了很多小家的利益。
不過老太太也知道老大的難處,所以她千挑萬選為自己找了個好的二兒媳,老二結(jié)婚后她便一直和老二住,沒有麻煩老大。
即便如此吳二琥骨子里的市儈,自私,精明算計,這么多年依舊沒有變,反而變本加厲。
這一點從吳二琥的兒子結(jié)婚后,吳二琥升級當婆婆表現(xiàn)更加明顯。
到死都沒抱上孫子
吳二琥的兒子娶了個外地兒媳,這原本就讓吳二琥心中不悅,在她眼里外地媳婦是圖她兒子本地戶口,人太過于精明算計。
吳二琥確實沒有錯,原著中的紅艷嫁給倪俊就是看上他大城市的戶口。
不過紅艷是真的喜歡倪俊,兩人也算是情投意合,兒子執(zhí)意要如此,吳二琥只能認命。
兒子結(jié)婚后,吳二琥最大的愿望便是抱孫子,當初吳二琥同意兒子和紅艷結(jié)婚,就是因為倪俊撒謊說紅艷已經(jīng)懷孕,所以從一開始吳二琥是看在孫子的面上接納了紅艷。
但是紅艷畢竟沒有懷孕,吳二琥得知后非常生氣,便逼著兒媳懷孕。
在吳二琥眼中,紅顏嫁給她兒子最大的任務(wù)便是讓她抱上孫子。
她完全把兒媳當成了生育工具。
紅艷是個有野心有能力的女孩,一心只想在大城市扎根,她想年輕時候多賺點錢,然后有一個自己的房子。
畢竟她和倪俊結(jié)婚的時候沒有自己的兒子,紅艷并沒有把所有的希望放在婆家身上,她希望自己能夠和倪俊一起打拼未來有一個自己的小家。
但是吳二琥堅持讓她生孩子。
甚至放言:“你聽見沒,她還說不想生孩子了,她憑什么不生孩子! ”
原本紅艷是有生育自由,她不是不想生,是不想那么早生,但是在吳二琥眼中紅艷嫁到他們家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工作,而是生孩子。
她完全把紅艷當成了生育工具。
甚至欺騙紅艷說只要懷上了就直接給他們小兩口買房子。
其實她還暗自給紅艷母親打電話,說買房子她也要出一半錢,紅艷母親為了女兒能夠有一個自己的家,便把自己房子賣了,然后一個人搬回老家住了。
后來紅艷懷孕了,吳二琥買房子的事情也是一拖再拖,她甚至看了一個很偏僻的房子,帶著紅艷一起說多看看,結(jié)果因為那個路比較顛簸,加上最近紅艷一直為房子的事情奔波,導致孩子沒有留住。
這是紅艷第一次流產(chǎn)。
這一次的事情誰都難受,其實我認為很大的原因是因為吳二琥一直拖著欺騙紅艷買房子造成的,而且?guī)ツ敲雌牡胤剑嚩碱嶔ぁ?/p>
紅艷流產(chǎn)后,吳二琥的反應(yīng)是生氣,她說:
“我告訴你倪偉民,今天我最生氣的是什么?就咱家這倪俊,就這不聽話,我為何什么他們好一年多我不同意結(jié)呀,我就看著女的她就,我告訴你就不是個旺夫相。”
是的,兒媳小產(chǎn),她不心疼,而是抱怨兒子當初就不應(yīng)該和她結(jié)婚,責怪紅艷沒有旺夫相。
紅艷經(jīng)歷這一次后,發(fā)現(xiàn)婆家根本靠不住,因為懷孕小產(chǎn),她的工作也被婆婆鬧得沒有前途了。
于是紅艷決定辭職做保險,她覺得靠婆家買房不如靠自己,后來紅艷還真的自己買了房,加上她母親賣房子的錢,然后自己賣保險賺了些,最后七七八八問同學借了點,自己獨立買了一個小房子。
那個房子是倪偉貞幫情人賣的,雖然不大,但是位置好,價格優(yōu)惠,又是自己人,便省下很多中介費。
紅艷買了房后便將自己母親接過來一起住,對外說就是租的房子。她不敢告訴婆家自己買了房,因為她想讓婆家也出點錢,但是要找個機會。
也是很巧,這個機會偏偏來了,紅艷又懷孕了,這一次她堅決讓婆家出錢,說房東的房子要賣,讓婆家出一點錢一起買。
這一次吳二琥卻意外得知那個房子根本不是租的,而是紅艷自己買的,覺得紅艷心機多,更加不愿意出錢買。
而倪俊也覺得妻子欺騙自己,最后紅艷攤牌,讓婆家拿出十萬裝修。
但是偏偏這個時候紅艷又小產(chǎn)了,檢查出來是因為上次小產(chǎn)還沒有恢復好太快懷孕了,這一次醫(yī)生讓她休息兩年再懷孕。
這個消息讓吳二琥無法接受。
二琥自顧自說:“要房子有一手,生孩子就掉鏈子,葡萄胎!根本是個鹽堿地,這樣的女人留著過年?”
過去,二琥每次說讓離婚,偉民都反對,現(xiàn)在倪偉民多少有點動搖,但他還不至于完全失去理智。
他勸道:“天災(zāi)人禍,難免,只要兩個孩子好,湊合過。再過兩年不就……”
二琥打斷他:“兩年?兩年沒準你我都不知去哪兒了!地球都爆炸了!還抱什么孫子!”
這一次吳二琥堅持讓兩人離婚,其實她早就一直念念叨叨讓兒子和紅艷離婚,只是兒子一直不愿意。
這一次紅艷小產(chǎn),倪偉民夫妻就看了她一次再也沒有出現(xiàn)過,對她極其的冷漠。
而紅艷也因為覺得自己對不起倪家便一直沒有回婆家,而是和母親住在自己的新房子里。
身體恢復好后,紅艷投身事業(yè),她的保險事業(yè)越來越好,最好的時候一個月好幾萬。
自從經(jīng)歷了兩次小產(chǎn),紅艷看穿了,覺得自己還是賺錢最重要,但是她內(nèi)心還是非常想證明自己是能夠生孩子的,所以兩年里她一直非常小心。
后來兩年后,紅艷順利懷疑了,但是吳二琥卻不在了,吳二琥因為得知自己得了癌癥,便選擇了騙保自殺。
到死都防著兒媳
當初紅艷轉(zhuǎn)行做保險,倪俊是非常不同意的,全家非常意外二琥支持她,不僅僅是精神上的支持,而且還是行動上的支持。
吳二琥覺得保險是個好東西,比較可靠,而且還在紅艷那里買了好幾份保險。
這讓紅艷很意外,她沒想到自己第一單竟然是婆婆支持的,吳二琥之所以覺得保險可靠,是因為她覺得如果當初他們老太太買了保險,不至于現(xiàn)在他們出錢治療了,有保險出錢。
吳二琥愿意買保險,其實也是為了自己老年一個保障,這方面她比丈夫兒子要精明很多。
但是吳二琥對紅艷做了兩件比較過分的事情,導致后來紅艷和倪俊離婚。
第一件:對紅艷的母親見死不救。
當初紅艷的母親查出得了癌癥,紅艷花光了自己積蓄給母親治療,但是還差點錢,她想從吳二琥那里借五萬塊錢。
紅艷之所以想從吳二琥那里借錢,是因為她知道吳二琥有這個錢,因為吳二琥貪了倪家的傳家寶,賣了三十萬。
而中間的牽線人就是紅艷,是紅艷介紹人吳二琥才能賣出這么好價格。
為此吳二琥要紅艷保密,紅艷要了十五萬的封口費,于是這賣傳家寶的錢母女倆對半分。
紅艷甚至愿意打借條給吳二琥借錢給自己母親治病,但是還沒等她開口,吳二琥便用一個小紅包封了她的口。
吳二琥其實十五萬拿到手沒多久就被人騙賭輸光了。
紅艷找她借錢的時候她其實就算沒有那十五萬,也是有積蓄的,但是她不愿意,覺得紅艷不可信,只是給了個小紅包表達的意思。
紅艷無奈只能去找春梅碰碰運氣,春梅聽說后直接給了她兩萬塊錢。
因此紅艷心中對吳二琥也有了怨氣。
后來紅艷東借西借把母親病治好了,但是紅艷母親堅持當天出院,那天紅艷在公司給學員培訓,第二天才是母親出院的日子,她沒有想到母親為了省錢自己辦了出院手續(xù)。
那天天氣惡劣,紅艷的母親在路上被風吹倒的大樹壓死了,這是一個意外,對紅艷來說晴天霹靂。
紅艷傷心欲絕,覺得沒有了母親她便沒有活下去的意義了,也沒有奮斗的意義了,之前她一直想要在大城市有一個自己的房子,就是希望能夠?qū)⒛赣H接過來一起享福。
紅艷的母親是意外死亡,保險賠了五十萬。
這件事讓后來得了癌癥的吳二琥有了騙保的想法。
第二件:到死都防著紅艷。
后來吳二琥不幸查出了癌癥,她不愿意治療,覺得家里不富裕,她想通了,她讓家里瞞著紅艷抓緊時間買了意外險。
在自殺之前背著紅艷將家里所有的錢給了丈夫和兒子,她為兒子留了一輩子的錢,生活不愁,而且強調(diào)這個錢不能讓紅艷知道,更要兒子和紅艷抓緊時間離婚。
吳二琥到死都防著紅艷,在她心中紅艷終究是個外人。
二琥死于車禍。肇事司機賠六十五萬。
在意外險理賠范圍之內(nèi),保險公司應(yīng)當賠付五十萬。
這是原著中,二琥自殺后的情況,但是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因為他們發(fā)現(xiàn)二琥的行為有騙保的嫌疑。
而倪偉民堅持妻子不是自殺,但是很多跡象都表明吳二琥是主動撞上的,車主自己其實也懷疑,但是車主愿意賠錢。
倪偉民讓紅艷跟保險公司說下不是騙保,但是紅艷是專業(yè)的員工,認同保險公司的做法,因此,倪偉民恨上了紅艷。
吳二琥死后,倪偉民便逼著兒子和紅艷離婚:“這種女人你還留著?你本地戶口有工作有房有車,非找她?離!你媽最后的心愿就是讓你們離!不然死不瞑目!我干脆跟你媽一起死了算了。”
在他眼中紅艷終究不是和他們一條心的,他和吳二琥從來沒有把紅艷當倪家人。
吳二琥這一生太愚蠢
后來倪俊在父親的逼迫下, 母親遺言的壓力下,和紅艷離婚了。
此后倪俊便一蹶不振,天天在家里不出去上班,不說話,整個人抑郁了。
吳二琥覺得給兒子一輩子足夠的錢就是為他好,但是她沒想到兒子無法接受自己的母親用自己的命換來的錢就是為了讓他不愁錢。
余生他只要想到這筆錢是母親用命換來的,便會活在巨大的痛苦和自責之中,這是吳二琥看似精明實際蠢的地方。
倪俊單位崗位調(diào)整,他主動要求下來,剛辦了離職,據(jù)偉民說,他精神狀態(tài)十分頹靡。一個禮拜都不出他那小屋幾次。春梅認為這是雙重打擊所致。一來二琥去世,死得那么慘烈,他受刺激;第二,跟紅艷離婚,估計也是難以接受。消化這一切是需要時間的。
是的,倪俊無法接受自己的母親自殺,加上離婚精神上奔潰。
春梅去看倪俊,看到他這個樣子,便對倪偉民說這個婚就不應(yīng)該離,至少不應(yīng)該在這個時候離,這樣對倪俊來說是雙重打擊。
可是這個時候倪偉民卻推卸責任的說:“不是我讓離,是他們自己要離。理賠的事,紅艷給咱們難受,她心不在家里,你大嫂活著的時候,也贊成離婚。不是過日子的人。”
后來倪俊因為承受不住壓力在家里選擇自殺,幸好被倪偉民及時發(fā)現(xiàn),倪偉民無奈之下打傷了倪俊。
最后倪俊進了醫(yī)院,倪偉民進了派出所。
這便是吳二琥走后倪家的模樣,家不像家,父親不像父親,兒子不像兒子,兒媳被趕走,孫子還沒來得及知道。
吳二琥知道兒子和丈夫性格軟弱,所以在死之前便替他們后半生做了打算,即便保險公司不賠錢,也有車主賠錢,為此吳二琥還找了個名車去撞,就是擔心車主沒錢。
可見她為了丈夫和兒子打算精心策劃多少,但是她的安排卻落得一場空,這個家沒有她,終究是一地雞毛。
最后是紅艷心軟,聽說倪俊都住院了,便重新回到倪家,把公公也從派出所接回家,和倪俊復婚好好過日子了。
紅艷其實一開始是想一個人把孩子撫養(yǎng)長大,不結(jié)婚了,她有錢有房子,就算為了幾年一個人帶孩子不工作也是有積蓄的,但是后來她聽說倪俊自殺進醫(yī)院了,她一下子心軟了,便去看倪俊了,倪俊醒來要復婚,她心中還是愛他的,便答應(yīng)了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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