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想當藝人簽約公司 有些公司卻借此機會大發(fā)橫財后人去樓空
時間:2016-06-18 12:00 來源:鳳凰網 責任編輯:凌君
原標題:中學生想當藝人簽約公司 有些公司卻借此機會大發(fā)橫財后人去樓空
近年韓流來襲,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渴望成為藝人,但也因此上當受騙。李某等8人大多為初高中生,通過網絡與北京嘉娛帝華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簽約,并交納5萬到10萬元保證金,而此后卻聯系不上公司工作人員。為此,8名受害者將該傳媒公司訴至法院。昨天記者獲悉,通州法院判決傳媒公司與8名原告合同解除,并賠償合同款。
承辦法官介紹,近年來韓潮襲來,追捧韓星、成為藝人是初高中學生的渴望與夢想,隨之而來也為一些傳媒公司帶來了市場和商機。不幸的是,有些公司卻借此機會大發(fā)橫財后人去樓空。自2015年7月以來,通州法院連續(xù)接到8起對北京嘉娛帝華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合同糾紛案件的起訴。
據了解,案件原告均為未成年人,大多為初高中學生,年僅十四五周歲。據當事人朱某等人介紹,2014年7月左右,他們偶然間通過網絡得知北京嘉娛帝華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的存在,經過和家長一起實地考察后,選擇了和該公司簽約,簽約當天便交納了5萬到10萬元不等的簽約保證金。
中學生想當藝人簽約公司 繳納萬元現金后發(fā)現跑路
當事人朱某稱,其接受過培訓,拍過寫真,曾去過一次韓國后傳媒公司的工作人員便聯系不上。另據當事人趙某、張某及劉某稱,他們只接受過一次培訓,拍攝的寫真沒有來得及發(fā)放便找不到公司了。而另一位當事人霍某也表示,他都沒有接受過任何培訓就再也無法聯系到公司。
法院受理后,通過原告方提供的聯系方式向被告通過電話、郵寄傳票等方式聯系被告未果后,承辦法官亦曾多次到被告公司的工商注冊地進行送達,但發(fā)現被告公司在此地并未實際存在,亦未找尋到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隨后,通過公告送達后,法院依次公開開庭審理了這8起案件,判決8原告與被告北京嘉娛帝華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的合同解除,并根據合同約定及簽約時原告交納的合同款由被告?zhèn)髅焦举r償原告的部分及全部合同款,判決被告賠償數額在3.8萬元到10萬元不等。截至日前,該8起案件中有兩起在判決公告階段,5起已進入案件執(zhí)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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