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子寄快遞丟失4800元手鐲 大家有過快遞寄丟的經歷嗎?
近日重慶,一位林女士找到記者,反映了自己遇到的糟心事兒。林女士于今年6月份通過快遞寄鐲子,結果丟失了一個4800多元的鐲子,而快遞公司卻只愿意賠償300元,她無法接受,到現在事情一直沒有解決。
林女士表示,當時她在短視頻平臺看直播時,看中了2只鐲子,一只6500元,另一只4800多元,林女士當時就下了單?墒鞘盏截浺院,林女士不太滿意,就與商家協(xié)商退貨。于是,她就通過家門口的快遞驛站找了一家快遞公司,并且支付了郵費,但是沒有進行報價。
但是,兩只鐲子是裝在兩個一模一樣的原裝快遞盒子中,最后林女士特意將兩個盒子用膠帶綁在一起,而且綁得特別結實,中間有紅色膠帶標記。
可是,等商家收到快遞后,說只收到了一個盒子一只手鐲,4800元的手鐲沒有收到。林女士趕緊找快遞公司核對情況,結果發(fā)現快遞在廣州時出了問題。原本結結實實的兩個盒子只有一個了,紅色膠帶也變成了無色透明膠帶,明顯被人拆過。
對此,快遞公司表示可能在郵寄過程中摔掉丟失,確實是他們的責任,但是林女士沒有保價,只能賠300元,林女士不能接受。
與此同時,一件非常詭異的事情發(fā)生了。林女士購買鐲子的店家告訴林女士,就在快遞丟失沒兩天,一個寶媽找到商家客服,提供了一張照片,問是不是他家的貨,值多少錢,聲稱朋友送的,需要回禮,說自己不太懂這東西。
客服一看,告訴她這是4800元的,但她突然發(fā)現這不正是林女士那只丟失的手鐲嗎?因為上面都打著特殊標記的!于是客服就告訴對方有一個客戶丟失了手鐲和這個一樣,問他這個手鐲是怎么來的,對方沒有再回復。
據悉,這個寶媽恰好是廣州的,而發(fā)生丟失的地方也恰好是廣州,于是,林女士認為是有人故意偷走了鐲子,也及時報了案,但一直到現在,也是杳無音信……
在這個事情中,我們其實不難猜測,這鐲子的丟失一定和快遞員工有關系,其實查出來根本不難,但不知為何這么久毫無音訊。
根據《郵政法》第四十六條,郵政企業(yè)對平常郵件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郵政企業(yè)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平常郵件損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條,郵政企業(yè)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guī)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 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yè)應當在營業(yè)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guī)定。
郵政企業(yè)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限制賠償責任。
如果按照這個法規(guī)來說,快遞公司有過錯的,對于未保價商品,快遞公司可以按照原價賠償,但 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這樣的話,郵費過不了十幾或者幾十塊錢,賠償也就百八十,連300也到不了,快遞公司賠償300看似合理了。
但是,根據《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 【免責條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ㄒ唬┰斐蓪Ψ饺松頁p害的;
。ǘ┮蚬室饣蛘咧卮筮^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也就是說,雖然快遞單中注明未保價造成貨物損失只賠償資費的三倍,但《民法典》規(guī)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同相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除非物流公司可以提供證據證明貨物損失系不可抗力或你的過錯造成的,否則應認定貨物損失系物流公司存在重大過失所致,協(xié)議中的免責條款無效。同時,我國《民法典》第1184條規(guī)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fā)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因此,物流公司應賠償實際損失。
另外,很明顯有人故意偷走了快遞,線索也非常容易找到,警方應該是能夠破案的。鐲子家長4800多元,按照盜竊罪立案標準,2000塊錢以上就屬于數額較大的情形。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guī)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所以,偷竊者將要面臨的是刑事處罰,當事人必然要為監(jiān)守自盜行為付出沉重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