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煉
一、沈煉生平
沈煉,字純甫、子剛,號青霞,生于1507年,卒于1557年,浙江人。嘉靖進士, 官職至錦衣衛(wèi)從七品經(jīng)歷,因上疏反對嚴嵩被貶,后在被貶地又遭嚴黨誣陷至死。后世追封其號為“忠愍”,明清士人稱其為“越中四諫”(之一)。
關(guān)于沈姓出身,清代雍正八年的《沈氏家譜》所載:沈氏,向上追溯至周文王之子聃季,聃季被封聃國,“聃”的古音與“沈”同,所以也稱“沈國”。
沈氏認聃季為先祖,以聃季的封國為姓名,所以稱“沈”。至秦漢時期,沈氏一族遷移至江蘇會稽一帶,此地即沈煉出生之地。同時據(jù)《家譜》可知,沈煉為沈家第十三代后人。
沈煉出生時“二虎臨窆,吼震林木”(《青霞沈公年譜》)。同歷史名人一樣,沈煉出生也有祥兆,不過這是古代人物傳記書寫的一般套路,不用太在意。但是這種天賦異稟的加持,讓沈煉從小就脫穎而出。
他少年成名,“始齔讀《易》,過目成誦”(《青霞沈公年譜》),小孩階段就能讀懂玄之又玄的《周易》,可見其不是一般人。
明代按制度上講是軍戶世襲,父死子繼。沈家是軍戶之家,但是到沈煉所在的明朝中期,軍戶制度逐漸瓦解。
沈家作為軍戶,按理說子孫后代必須當兵,而沈煉很明顯沒有走軍戶之路,而是采取了考取功名的道路。一個很大的原因在于,明代軍戶不是一種榮耀,反而是一種苦役,因此明代軍士逃亡的很多,沈煉不愿從軍也是情有可原。
沈煉因從小異稟選擇選擇科舉之路無疑是正確的。至嘉靖元年(1522),僅15歲的沈煉就成功考入縣官方學(xué)堂。沈煉青年時期就光彩奪目!
沈煉的后輩同鄉(xiāng)、嘉靖朝大才子徐渭贊沈煉:“有吞鳳之才,文思敏捷……凌厲崛奇,深造遠覽,橫逸不可制縛。”(《徐渭集》)
浙江督學(xué)汪文盛視察地方縣學(xué)時也贊沈煉是“異者”。
當時的大家王陽明曾贊沈煉為“用世之才”(《皇明應(yīng)謚名臣備考錄》)。
嘉靖皇帝
二、沈煉思想
嘉靖十六年,沈煉考中進士。中間雖有挫折,但總體順利。沈煉精通儒家經(jīng)典,擅長書法丹青,加上其出生于軍戶之家,對兵法研究亦不下儒經(jīng),對刀劍拳腳也略知一二?芍^文武全才。
沈煉的思想較為復(fù)雜,但不脫儒家忠孝節(jié)悌那一套。
一是玄學(xué)。因其幼時以《易經(jīng)》出名,所以對《易經(jīng)》的運用可謂信手拈來。如嘉靖八年,漁民捕到白色巨龜,縣令請還未入仕的沈煉講解其征兆。沈煉解為:殺之,必有水患,請求放生?h令聽從了他的建議,但是白龜卻在其他縣境被殺,結(jié)果他縣果然發(fā)生水災(zāi)。
二是心學(xué)。沈煉因跟從王陽明游學(xué),所以其思想無疑受王陽明影響。王陽明提倡的心外無物、磨練自己、慎獨等思想,對其浸染頗深。沈煉將王陽明的正直、敢言、忠君、報國等信條銘記于心。
王陽明像
三是理學(xué)。沈煉積極踐行儒家推崇的忠孝仁義。沈煉青年時以孝名著稱。如其母生病,沈煉連月侍奉,不解衣帶,“焚香吁天,愿以身代病”(《青霞集》),最終母親痊愈。鄉(xiāng)里人都說是沈煉的孝行感動了天地。
沈煉雖然受多種思想影響,但總結(jié)起來就是忠、孝二字。忠臣必求于孝子,“孝”更多地能反映“忠”,所謂孝之大者為忠,“海內(nèi)存孝,天下同忠”(《趙忠毅公詩文集》)。所以,沈煉未入仕之前就已經(jīng)潛移默化地接受了忠的思想。
三、入仕朝廷
嘉靖十九年,沈煉任職溧陽縣令,在任期間“搏擊豪強,保護良善”(《溧陽縣志》),對縣中違法犯罪的土豪劣紳公平處置,不受其賄賂,保護良民,使百姓安居樂業(yè),受到百姓贊頌。在任一年,沈煉轉(zhuǎn)任茌平縣令。
沈煉在茌平一如既往,以百姓之心為心,勤勞政務(wù)。恰逢茌平遭遇旱災(zāi),沈煉上奏請求開倉,并親自下鄉(xiāng)安撫百姓,時百姓贊曰“沈茌平,如鏡明,如水清,不賞民勸,不怒令行”。
沈煉在茌平任職僅一年,就因要回鄉(xiāng)守孝而離任。嘉靖二十六年,沈煉再次出任清豐縣令,清豐是個偏僻的窮縣,因天高皇帝遠,縣中小吏貪腐成風、欺善怕惡、處置不公。針對縣吏壓榨平民的惡行,沈煉“以澄清為己任”(《清豐縣志》),大改縣吏拖沓、腐化、欺上瞞下的風氣。
當時的錦衣衛(wèi)指揮室陸炳聽到了沈煉的名聲,覺得此人剛直不阿,又見其出身軍戶之家,便想將其調(diào)入京城任職錦衣衛(wèi)。
沈煉
沈煉的三次縣令經(jīng)歷,讓他有充足的空間體驗民生唯艱,對天下吏治的腐化也有了一定了解。
四、倒嚴而亡
嘉靖朝,嚴嵩搞倒首輔夏言后,嚴黨前后執(zhí)政達10年。這10年間,明朝南倭北虜之患更重,官場貪腐,民不聊生。
嘉靖二十八年,由指揮使陸炳推薦,沈煉入京師任職錦衣衛(wèi)經(jīng)歷。所謂經(jīng)歷,“諸衛(wèi)皆設(shè)經(jīng)歷司以掌文書之出入,猶近世所謂參軍、主簿、記室之官,則一衛(wèi)之喉舌司焉”(《青霞集》),就是文書管理員,錦衣衛(wèi)經(jīng)歷按《明會要》是個從七品小官。
但沈煉這么個剛正不阿的人入京師,對嚴黨橫行霸道的做法自然看不慣,最終圍繞庚戊之變后,明蒙是否開關(guān)互市,嚴黨和清流產(chǎn)生了嚴重對立。嚴黨從維護自己權(quán)利的角度考慮,主張開關(guān)議和、對俺答侵略保持妥協(xié)、對邊防不予強化;清流則針鋒相對。
國家危機日緊,嚴黨這種自毀邊防、賣國求榮、壯大敵軍的做法使得沈煉極度不安,最終沈煉上疏明確反對開關(guān)互市、彈劾嚴嵩等人誤國誤民,此疏即大名鼎鼎的《誤國以決征虜大策》。
沈煉認為:“綱紀大壞,賄賂公行,四海民窮,九邊政廢,實嵩父子罪也!大奸不去,他事未有可議者。”(《青霞集》)他在《大策》中彈劾嚴嵩“貪婪之性,疾如膏盲。愚鄙之心,頑于鐵石”(《青霞遺公別集》),列舉嚴嵩等人貪污、弄權(quán)、伐異、禍國等十大罪。
其實嚴嵩等人早就對沈煉看不順眼,只是因清流等人和錦衣衛(wèi)指揮使陸炳的庇護,沈煉才得以無罪。現(xiàn)在沈煉以七品小官妄議朝政,嚴嵩又抓住嘉靖深惡臣子賣弄正直的心理,對沈煉大肆攻擊,最終沈煉被貶為保安縣令。
嚴世藩
而朝廷對蒙古采取的開關(guān)貿(mào)易,不僅沒有遏制俺答的侵略,反而使俺答頻繁襲擾邊關(guān),這完全驗證了沈煉的預(yù)言。邊將多攀附嚴嵩,他們貪污受賄還行,打仗則不堪一擊,所以大多邊將都殺良冒功,或賄賂俺答以求不犯自己的防區(qū)。對這種情況沈煉痛心疾首,對邊防大吏、嚴黨成員許論、楊順的無作為深感痛心。
歸根到底,沈煉還是對嚴嵩的弄權(quán)結(jié)黨不滿,所以“凡遇縉紳往來,必斥毀嚴氏父子”(《明世宗實錄》),見人就罵嚴嵩父子,成了“憤青”。
他這下惹怒了嚴嵩,嚴嵩遂借口沈煉勾結(jié)白蓮教造反。嘉靖三十一年,沈煉被判死刑,在宣府棄市,終年五十一歲。留遺詩曰:“宋室忠臣死,吾應(yīng)是后身。誰知今將相,還是姓秦人。”(《青霞集》)仍表達了怒斥嚴嵩的意志和士為國死的情懷。
嚴嵩
文史君說
嚴嵩要求其黨羽對沈煉要斬草除根,沈煉長子因此下獄受盡折磨,幾乎要死于獄中,只因其時主管此案的嚴嵩黨羽楊順因過下獄,沈煉長子才免死而被發(fā)配遼東;沈煉次子因年幼免罪;沈煉的夫人在被遣送返鄉(xiāng)途中,被嚴黨成員化身的劫匪搶奪財物、幾乎毆打致死。
嘉靖四十三年,嚴黨倒臺,嚴世藩被斬,保安代表攜寫有沈煉姓名的旗幟入刑場觀刑,大呼“吾師慰地下矣”(《名山藏》)。
隆慶元年,給沈煉平反、追封其為光祿寺卿,對陷害沈煉的嚴黨成員、嘉靖時的宣大總督楊順下獄問罪。天啟年賜沈煉謚號“忠愍”。
沈煉以儒家忠孝為準繩,非黑即白,對嚴黨弄權(quán)行為十分不滿,這一點正是嚴黨必要置他于死地的原因。但有這樣的人當政,百姓才能安居樂業(yè),沈煉的被殺是大明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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