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王某今年39歲,平時以打零工為生。從去年開始,他對款式多變的鞋子產(chǎn)生了濃厚興趣,但是動輒幾百乃至上千的價格又讓他只能遠觀。于是他便做起了“小偷”,目標就是居民擺放在自家門口的鞋子。
10月22日,嫌疑人王某被警方逮捕,樺南縣刑警大隊偵察員魏偉介紹說:“他家當時一地盜來的舊鞋,還有冰箱及衣柜中,洗衣機中都放滿了舊鞋。”王某稱平時在家無聊,就在每個樓道里閑溜達,碰到有喜歡的鞋就直接拿走。一年多以來,王某相繼偷了近百雙的鞋子。他告訴記者,對于自己偷鞋的行為,他并沒有告訴妻子,他還騙妻子說自己有個親屬的朋友很有錢,這些鞋都是親屬朋友不穿以后送給他的。
王某很后悔,他表示:“如果給我機會,我就做一個人,做一個真正的人,努力 做一個好父親,來彌補。”
據(jù)王某交代,第一次行竊后,他也曾緊張過,但他仍沒有按捺住內(nèi)心的蠢蠢欲動,久而久之便形成習慣,走到哪偷到哪兒,用他自己的話說:“不偷鞋,會很難受。”警方隨后在樓道內(nèi)張貼了通知,請丟失鞋子的住戶前來認領(lǐng)鞋子。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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