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民警介紹,3月21日,一位男子戴著口罩進入一家手機店,將展柜上的一臺手機拔下,轉身就跑。
該男子在1月在貴陽另一家手機店也偷過手機。當時他也是裝作挑選手機,然后拔下一臺手機迅速跑離。
民警稱,該男子有很強的反偵察意識,盜竊中經常更換衣服,而且有意識地躲避監(jiān)控。民警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在3月22日將其抓獲。
民警調查后發(fā)現,該男子每次作案后都會在手機備忘錄里寫下“盜竊筆記”。不僅如此,還會在作案前反復踩點,把踩點后想到的如何作案、如何銷贓、如何隱匿盜竊證據,全部寫到手機備忘錄里。
據了解,嫌疑人兩次盜竊的手機總價值1萬元左右,已經構成刑事案件處理標準。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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