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幾點構成了我與周傳基基本觀念方面的分歧,至于我的文章的結論性意見,已散見于各篇,讀者可自行查閱,這里不再贅述。然而,這些卻還不是我與周傳基之間的深層次分歧。我與周傳基最大的分歧涉及關于學術和教育的觀念上的根本差異。
一、電影學科中根本不存在2+2=4之類的數(shù)學知識,其他類似“水就是H20”的電影知識則屬于經(jīng)驗知識,它們都是可錯的
在周傳基看來,學術工作的基本任務就是傳播科學原理,而科學原理,在他看來,是不會錯的。這就是周傳基自稱“電影的小學教員”,并且要像小學教員教授學生2+2=4那樣來教授電影基本知識;或者像教授“水分子是由兩個氫原子與一個氧原子構成的”那樣來教授“電影的本體是由似動和記錄構成”的“底氣”所在。
然而,正如我已在其他場合反復指出的,即便科學原理也只是嘗試性地解決問題的假設,而不是什么不容質疑的真理。更何況電影現(xiàn)象不是單純的自然現(xiàn)象,電影研究也不是純粹的自然科學研究,而是涉及更多的社會和文化事實的學科。因此,在電影學科中,根本不存在2+2=4之類的數(shù)學知識。因為數(shù)學知識屬于純粹形式科學,它通過定義和推理等演繹手段來建立起一個知識體系。用康德的話來說屬于先天知識,其本身并沒有增加人們的經(jīng)驗知識的范圍。
再退一步,即便說電影研究是類似物理和化學之類的經(jīng)驗科學,那么所有的經(jīng)驗科學知識都是可錯的這一點也足以推翻“電影原理是永遠不會錯的”這種極其可笑的說法。為什么所有的經(jīng)驗科學知識都是可錯的?我早已在《似動不是電影的本質》一文中借用波普爾的例子予以清楚的說明。在那里,波普爾通過指出“重水”(H2O2)的發(fā)現(xiàn)改寫了化學中被認為最保險,最不易為實證數(shù)據(jù)所推翻的水化學(“水分子是由兩個氫原子與一個氧原子構成的”則是這門水化學的基礎),說明了經(jīng)驗科學知識也只是為了解決問題而進行的嘗試性假設。
更何況電影學科并不是自然科學,特別是,像解釋電影運動現(xiàn)象的“似動理論”之類的、被周傳基稱為“電影的科學原理”的東西,根本就不是什么硬道理,即所謂的“科學原理”,如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當然,正如上面已經(jīng)說過的,即便是萬有引力定律也已經(jīng)為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推翻和改進了,換句話說,即使是科學原理也是可錯的。
為什么說似動理論只是一個解釋性假說?我這么說并不是想要推翻它。我不是搞實驗心理學的,我不想,也沒有能力推翻這個假說。但我可以指出一些事實來說明似動理論只是一個關于活動影像的解釋性假說。首先,關于活動影像的本質,在似動理論推出之前,有視覺暫留理論作為它的前身,并且,在明斯特伯格對似動現(xiàn)象的深化解釋中,視覺暫留理論也沒有被完全拋棄,而是被包容在似動理論這一有著更強的解釋效力范圍的假說之內(nèi)。單單這一事實就足以說明:正如在科學原理中的情形一樣——例如牛頓萬有引力定律也不是被愛因斯坦廣義相對論所完全拋棄,而只是成為具有更大解釋力的廣義相對論的一種特例,亦即在不超過光速的運動中,牛頓定理是完全適用的——,一切科學原理都僅僅是一些理論假說,似動理論如果稱得上一種科學原理,那也只是一種解釋性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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