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央視《每周質(zhì)量報告》報道稱,在用戶使用信用卡過程中因未按時還款,常被收取高額利息和滯納金。專家認(rèn)為,各家銀行信用卡罰息制定得相對偏高,全額罰息規(guī)定不盡合理。所謂全額罰息,是說如果透支11萬元,到期日如果還上10.9999萬元的話,依然也會按照11萬元計息。該規(guī)定也飽受人們的詬病。(相關(guān)報道見今日本報23版)
@格大佬:太不合理了。沒按時還款,可以罰款,但不能不講道理地罰。
@斯文妹:我之前在一些哄騙式宣傳下,辦了幾張信用卡,后來知道罰息這么高,趕緊都取消了。
@余暇:全額罰息的規(guī)則,貌似也是銀行單方制定的吧?連起碼的博弈都沒,合理性何在?
@春芝:透支了10萬,到期時還了9萬和一分不還,計息竟然是一樣的,這公平嗎?
@哆啦夢:該給用戶必要的讓利空間。這些不合理的收費(fèi),早些取締吧。
@未時:信用卡消費(fèi),現(xiàn)在已越來越普遍。溫馨提醒一下,了解罰息規(guī)則,別掉進(jìn)“甜蜜的陷阱”。
@香菇:作為用戶,對信用卡還是謹(jǐn)慎使用吧,至少該懂些理財常識和信用卡特性。 (摘自新浪網(wǎng)友發(f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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