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偷盜電纜線”的“賬單”不再遲到
時間:2015-09-13 13:54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chuàng)(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家住鐵路附近的王氏兄弟倆,伙同他人利用夜色掩護,潛入鐵路防護網內,盜割電纜線多條,總長度50余米,焚燒后賣廢銅僅400余元,造成鐵路信號故障出現(xiàn)紅光帶,僅搶修費用就24000余元。近日,由鄭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公訴部門提起公訴的此起毀壞財物案,鄭州鐵路運輸法院經開庭審理,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犯故意毀壞財物罪,一審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枝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判處同案被告人、其弟王某紅有期徒刑1年。(09月09日《河南法制報》)
在這則新聞里,十分扎眼的是“50余米”、“400余元”、“ 24000余元”、“ 1年零6個月” 、“1年”這些數字,是個人收益、鐵路財產損失、個人損失的“賬單”。在這份賬單中,個人得到400元、鐵路損失24000元、個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多,如此劃上等號極具諷刺意味。我們既對愚昧無知扼腕嘆息,又譴責私念和貪欲,更對違法行為深惡痛絕。這也再次印證,誰敢以身試法,必將得到法律的嚴懲。但這是我們的目的嗎?顯然不是,我們的目的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未雨綢繆、減少損失,是政通人和、國泰民安。
盜割電纜線的新聞屢見不鮮,屢禁不止,給國家、企業(yè)造成的損失觸目驚心。而偷盜者多為農民、城市“三無”人員,是社會的弱勢群體,法律意識淡薄,盜割電纜線就是為了賣錢。如何將“偷盜電纜線”的私欲邪念扼殺在萌芽狀態(tài),筆者認為在算清“偷盜電纜線”的賬之后,如何將“賬單”寄到需要知道的人手中至關重要,發(fā)揮提醒和警示作用,將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信息高度發(fā)達的今天,我們對利用電視、互聯(lián)網、報紙等媒體接受信息習以為常,但盜割電纜線的潛在實施者與先進媒介存在天然的“鴻溝”,對報紙、互聯(lián)網“不敏感”,長篇累牘的信息轟炸往往就像大炮打蚊子、聾子打鼓、對牛彈琴,雖聲勢很大,但受眾知者甚少、收效甚微。等到犯罪行為實施、法院判決后,面對遲來的賬單再去算賬已經是徒勞無益了,為此造成的損失、付出的代價太大了。提前開出藥方,打打針進行預防,同樣能起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在此筆者建議,鐵路相關部門應及時收集典型違法犯罪案例,豐富賬單內容,算清違法犯罪總賬;制作電纜線的材料、用途、損壞后的危害等科普宣傳畫冊,算清價值賬;印制《刑法》、《鐵路法》關于判刑年限、罰款金額等內容的公告,算清成本賬。在充分考慮受眾特殊性和視野局限性的前提下,利用鐵路點多線長的優(yōu)勢,通過站前廣場播放違法案例影片、線路沿線張貼標語、車站廣播等,擴大接收面積。同時,堅持“走進去”、“面對面”的方式,按照站段管理區(qū)域范圍,利用趕集、廟會、節(jié)日等,因地制宜進鄉(xiāng)村、到集市、到田間地頭發(fā)放宣傳冊、張貼通知公告,打通“最后一公里”,讓賬單不再遲到。
而效果如何,只要我們一直在行動,時間會給出答案。(馮詩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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