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撿到價值3萬包歸還時要求打表”無可厚非
時間:2019-03-13 16:55 來源:川北在線 責任編輯:青青
近日,上海一出租車司機撿到價值3萬的包,歸還時提出打表,由失主支付送包的路費。事后,司機遭到乘客投訴。出租車公司稱,乘客通過打車平臺聯(lián)系到司機,讓司機把包送過去,當時司機也說過要打表,但乘客對于車費的問題有些不認同。目前包已歸還,其他問題已由派出所協(xié)商解決。(3月10日《齊魯晚報》)
事件中,由于乘客的疏忽,把包遺忘在了出租車上,歸還時出租車司機要求“打表”引發(fā)了糾紛,從而導致乘客的投訴。出租車是盈利性質(zhì)的,拾金不昧已該受到表揚,送還時由于要耽誤時間,耽誤生意,要求“打表”合情合理。但是最后遭到該乘客的無理投訴,試問倘若該司機說并未拾得,抑或是送把該包到出租車公司,叫該乘客自己去取,該乘客又作何感想?
關于責任和義務的問題,筆者認為,該乘客疏忽在前,做人挑剔在后,出租車公司遇到投訴斷不可息事寧人。目前,很多單位在遇到突發(fā)事件的時候,為了快速的平息事件,很難做到以事實為依據(jù)的秉公處理,大都是快刀斬亂麻,無論對錯先處理當事人。這是一個極不好的現(xiàn)象,處理任何問題當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千萬別為了息事寧人而損害社會公平,這不利于弘揚社會正能量,更不利于“做好事”氛圍的營造。
做人還是要放平心態(tài)。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由于認知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差異,有些人就是不講道理、為人也很刁鉆,遇到這種人,我們還是要放平心態(tài),畢竟這種人是少數(shù),我們不能奢求得到她的“正解”,但我們還是要保持好心態(tài),做自己認為對的、無愧于自己的事情。(曹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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