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電動車系好“安全帶”
時間:2020-05-15 15:28 來源:川北在線 責任編輯:青青
自1996年,我國第一輛電動自行車"大陸鴿"在南京研制成功,此后隨著道路上電動自行車的不斷增加,關于電動自行車的爭議和交通事故也越來越多,但目前我國除北京、廣州等大城市實現(xiàn)了電動車統(tǒng)一管理外,多數省份仍未能及時出臺相應法規(guī)制度。而近年來,電動車引發(fā)的交通事故卻成為了新聞報道的常客,針對報道中提到的一些事件,我們不禁會問,為什么總有人騎電動車闖紅燈,為什么有人可以買到不“限速”的電動車,并隨意超速,為什么有人明明知道騎車玩手機十分危險,依舊邊騎邊看……在如此放任自由的馬路上,誰來給飛馳的電動車系上“安全帶”。
作為生產商和經銷商,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生產銷售合規(guī)電動車,一方面通過技術手段使其不能超速,另一方面提高電動車安全制動性,以及采用阻燃材料,設置電池故障報警斷電裝置,以此減少安全隱患。
作為監(jiān)督管理的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及時出臺相應法規(guī)制度,一方面是加強對電動車的生產銷售的管理,另一方面是加強宣傳教育,引導群眾增強安全騎行的意識,同時加大交管部門對違規(guī)騎行的處罰力度,增加試錯成本,減少違規(guī)行為。
作為電動車駕駛者的我們,要把安全謹記于心,杜絕僥幸心理,俗話說的好“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行車不規(guī)范,親人兩行淚”。我們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安全駕乘電動車,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負責。
通過社會各界形成合力,讓“不安全”無法戰(zhàn)勝“安全”,讓電動車的“安全帶”永遠系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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