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成都9月23日訊(記者 彭亮)近日,民政部發(fā)布通知,規(guī)定除辦理涉臺和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外,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今(23)日省民政廳相關人士表示,目前已按照民政部相關文件的要求進行。不過,對于四川省將如何執(zhí)行、何時執(zhí)行新政策,省民政廳未做回應。四川新聞網記者了解到,目前成都市“單身證明”等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仍在開具。
根據《民政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下簡稱“《通知》”),自文件發(fā)布之日起,除對涉臺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單中已列出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xù)出具證明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民政部同時表示,如相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guī)依據、需要了解核對當事人婚姻登記情況的,可以通過開放信息核對端口、公函往來等多種方式,在部門間直接完成信息核對工作,不再需要當事人在婚姻登記信息使用部門和民政部門之間往返奔波。
消息傳出一周后,今日下午,四川新聞網記者再次聯系了省民政廳。四川省民政廳表示,目前正按照文件要求執(zhí)行。不過對于四川省將如何執(zhí)行、何時執(zhí)行新政策,省民政廳未做具體回應。另一方面,成都市民政局相關人士向四川新聞網記者透露,目前他們還未收到上一級部門下發(fā)的相關文件及通知,成都市內目前仍在開具“單身證明”等(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四川新聞網記者注意到,《通知》中還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在出具證明時,應當根據當事人所涉事項,在出具證明中注明“本證明僅限于XXX(申請人)辦理赴XX國家(或者臺灣地區(qū))的XX公證事項使用,用于其他事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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