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田蓉和李萬兵步入婚姻殿堂時,李父當場拿出十張房產(chǎn)證,聲稱是田蓉為他們爭取到的,現(xiàn)在已經(jīng)成為她作為兒媳婦應得的禮物。于是,除了她自己花錢買的兩套房子之外,田蓉一夜之間又多了十幾套房子。畢業(yè)八年后,她終于實現(xiàn)了成為一名令人羨慕的房地產(chǎn)投資者的夢想。
相比之下,李慕嘉曾在房價低迷時考慮過買房。但由于當時他每個月只有8000元的工資,根本無法湊足首付,更別說以后每月幾萬的還款了。所以,他雖然羨慕田蓉靠著房價上漲賺錢,但卻并不嫉妒。還要感謝黎光在追求李慕嘉的時候沒有試圖用社會階層來束縛他,給了她足夠的思考時間。正是因為這樣的態(tài)度,她才沒有收拾行李回老家。
其實,李慕嘉之所以決定留在北京打拼,就是為了買房和丁之譚結婚。然而,如今兩人已經(jīng)分手,買房的計劃就變得遙不可及。除了舍不得頂頭上司吳劍秋,李慕嘉實在想不出還有什么理由讓她忍受無家可歸的日子。恰在此時,母親在修理燈泡時從高處墜落,因缺乏手術資金,不得不選擇吃藥這種低成本的治療。
就在李慕嘉感到無助的時候,黎光像一個從天而降的救世主一樣,默默地為母親購買了商業(yè)保險,成功幫助他度過了這段困難時期。后來,他真誠地請求李慕嘉給他一個追求她的機會。即使對于最理智的人來說,這樣溫柔的舉動也足以讓心神陰云密布。不過可惜的是,接下來的半個月里,黎光沒有再聯(lián)系李慕嘉,心中的幻想也逐漸消散,直到黎李再次將他從酒桌上救了出來。李慕嘉主動抓住了這一線希望。
兩人在一起不久,黎光得知李慕嘉的夢想是在北京買房結婚。為了盡快娶到李慕嘉,他將公司的所有法律事務都交給了她。很快,在田蓉的幫助下,他成功購買了人生中的第一套房產(chǎn)。當黎光在李慕嘉領取房產(chǎn)證時,他拿出鉆戒向李慕嘉求婚;槎Y當天,田蓉還擔心閨蜜受委屈,便慷慨地拿出自己一半的嫁妝作為李慕嘉的嫁妝,并霸氣發(fā)言:“如果你覺得還不夠就跟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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