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沃爾瑪回應火腿骨頭外貼一層瘦肉 被氣到無語
12月1日,云南楚雄,一男子到超市購物時,買了一包火腿回家?刹辉,回家拆開包裝一看,火腿上貼了一層薄薄的瘦肉,而里面的全是很重的骨頭。超市回應說,這是為了防止骨頭把真空袋戳破,所以才加上去的,那么這屬于欺詐么?
事情是這樣,一男子到超市購物時,想買一包火腿回家做菜吃,隨后在貨架上挑選了一份賣相很好且是真空包裝的火腿。
可男子拿回家拆開來看時,結果卻發(fā)現(xiàn)火腿肉上貼了一層薄薄的瘦肉,撕開后里面全是重重的骨頭。男子感覺上當受騙了,因為他想買的是純火腿肉,結果里面卻藏有骨頭。
隨后男子找超市理論,可超市卻解釋說,火腿骨頭上貼肉,是常規(guī)做法,主要作用是為了防止骨頭把真空袋戳破導致變質。
對于賣家的解釋,網友們并不買賬,網友們認為,男子要買的是火腿,并不是買骨頭,如果配料表上并沒有寫明有骨頭,那就屬于欺詐,必須退一賠三。
但也有網友表示,如果配料表上沒有寫明骨頭,就不僅僅是欺詐,而是屬于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食品,需退一賠十。
那么超市需要承擔什么責任呢?
首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規(guī)定,消費者依法享有知悉其所購買商品真實情況的權利,而對應的是,商家負有如實告知的義務。
也就是說,商家應當明確標注這是一塊純火腿,還是“火腿骨頭”, 不能掛羊頭賣狗肉,以賣火腿肉的名義行賣火腿骨頭之實,否則就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其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的規(guī)定,商家作虛假標示欺詐消費者的,消費者有權主張退一賠三,三倍賠償金額不足500元時,按照500元賠付。
本條規(guī)定得很清楚,如果商家故意隱瞞商品真實信息,致使消費者作出錯誤購買行為的,商家的行為就屬于欺詐,即需退回貨款,并至少要賠償消費者500元賠償金。
最后,真空包裝屬于預包裝的食品,適用《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
《食品安全法》第67條規(guī)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食品名稱、規(guī)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等相關具體信息。
也就是說,如果這包火腿外包裝沒有標注食品的真實成分或配料等信息,那就是屬于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guī)定,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食品的,需承擔退一賠十的懲罰性后果。十倍賠償金不足1000元時,按1000元賠付。
換而言之,如果這包火腿腸的外包裝上,沒有如實標示里面是有骨頭的,那就不是退一賠三,而是退一賠十。
最后,無論是做生意還是做人,必須以誠信為本!如若不能做到這一點,那將一事無成,且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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