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顧客吃串為省錢把200根簽藏桌底 老板吐槽說一輩子沒見過這樣的
陜西西安。一行10人來到飯店吃串串,幾人一番大快朵頤后叫來老板買單,數(shù)好簽子后,幾人付了300塊錢就離開了,不過老板越想越不對勁,總感覺數(shù)量和價格不對,一低頭,發(fā)現(xiàn)桌下竟然還藏了200個簽子。老板吐槽說:一輩子沒見過這樣的人。
當時老板在數(shù)過簽子后,告知一共消費了300元,幾人買單后就直接離開了。但隨后老板就感覺有些不對勁,感覺這么多人,似乎吃的有點太少了,而且顧客先后取了不少的食材,肯定不止桌上的那么多簽子。
隨后低頭一看,和他想象的一樣,在桌子底部還插著200根簽子,看到這一幕,老板文先生非常無語。因為這200根簽子并不值多少錢,算起來可能就幾十塊錢,一共費用加起來還不到400塊錢,隨后他發(fā)視頻吐槽說:長這么大,一輩子沒見過這種人。
其實能夠理解老板的心情,要知道對方一共是10個人,一共才花了不到400塊錢,算一下,每個人平均消費還不到40塊錢,這個消費真的是不高。有些串串店,可能兩個人就要吃個上百塊錢。
或許是店里比較便宜,或者對方胃口小吧,這個就沒有討論的必要了,但就是這樣的消費金額,還要逃單幾十塊錢,真是太丟人了。如果老板店內有監(jiān)控,把幾人的行為發(fā)到網(wǎng)上去,估計今后都無顏面對親朋好友,就這10個人,直接鎖死玩一輩子吧。
有網(wǎng)友說:這才叫給老板上一課,現(xiàn)在有不少串串店老板,看年輕人不算賬,就往高了報。
這種情況確實存在,而且之前也有過不少報道和維權,但全國這么多的飯店,不見得所有人都會這么干,不能受害者有罪論。
從法律上講,如果確認他們是故意逃單的,那就不是丟不丟人的事了,那是違法,需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6條第3款規(guī)定,強拿硬要公私財物,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10日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10-15日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具體而言,無論是吃燒烤,還是到餐廳吃飯,吃東西買單這是天經地義的事,連幼兒園小朋友都懂,這是社會正常秩序。如果說是忘記買單了,那屬于違約行為,只要把錢補上就好,但是把簽子藏在桌子底部,明顯是故意為之,因此他們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也就是說,由于他們的所作所為是屬于強拿硬要公私財物,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所以要處罰。
說起來,一共十個人,因為這幾十塊錢被民警找到,這實在說不過去,出門在外,都要相互理解一下。開飯店,每天起早貪黑,掙得也是辛苦錢,非常不容易。如果碰到幾個惡意逃單的,一天就白忙活了,這種事情,還是少做吧。#律師來幫忙##西安頭條##顧客吃串為少付錢藏桌底200根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