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將女友賣去緬甸迷路后報警 法院回應:判刑!
時間:2023-09-17 22:45 來源:今日頭條 責任編輯:毛青青
原標題:男子欲將女友賣去緬甸迷路后報警 法院回應:判刑!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東興市人民法院公開了一起案件的一審判決書。案件中的主角是廣西一位年輕的小伙子朱某,他因涉嫌拐賣婦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據法院判決書顯示,2022年9月,朱某結識了被害人央某,兩人年齡相仿,很快就確立了男女朋友關系。然而,朱某并不滿足于此,他與他人商議,打算將央某拐賣到緬甸夜場,以獲取巨額利潤。同年10月2日至5日,朱某以帶央某偷渡出境務工為名,成功將央某帶到了中國東興市。
然而,在偷渡途中,央某發(fā)現朱某的陰謀并表示拒絕單獨偷渡出境。朱某無奈之下,只好帶著央某返回。在返回途中,由于二人迷路,朱某報警請求處理。當警察到達現場后,他們將朱某和央某帶回了警察局。
在警察局的詢問中,朱某承認了自己與他人的合謀,企圖拐賣央某到緬甸夜場。這使得公安機關開始對朱某的行為進行深入調查,并最終確認了他的罪行。
對于朱某的行為,法院認為他已經構成了拐賣婦女罪。盡管朱某聲稱他的行為屬于犯罪中止,但由于央某的拒絕以及其后的報警,朱某的犯罪意圖并未實現,因此不能被視為犯罪中止。相反,他的行為屬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此外,盡管朱某及其辯護人辯稱其行為構成自首,但法院在審理后認為,朱某雖然于2022年10月6日以偷越國境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在第一次到案后并未交代其拐賣婦女的罪行。直到公安機關發(fā)現其有誘騙他人偷渡出境的犯罪嫌疑并將其抓獲歸案后,朱某才供述了其拐賣央某的罪行。因此,朱某并不構成自首。
盡管朱某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但法院認為他拐賣婦女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婦女的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對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因此,法院決定對其從嚴處罰。
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們,拐賣婦女是一種極其嚴重的犯罪行為,不僅侵犯了受害者的基本人權,也給其家人帶來了巨大的痛苦和損失。對于這種犯罪行為,必須予以嚴厲打擊,嚴懲不貸。同時,我們也需要加強對防止人口拐賣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公眾對此問題的認識和警惕性。只有全社會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人口拐賣這一惡劣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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