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實施 助力品牌海參企業(yè)更上一層樓
時間:2016-07-27 13:12 來源:中華網 責任編輯:青青
原標題:《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實施助力品牌海參企業(yè)更上一層樓
7月上旬,杭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頒布并施行《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為舉報獎勵辦法》,根據《獎勵辦法》,舉報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可按罰沒金額的1%-8%給予舉報人獎勵,基礎獎勵金額為500元,“ 舉報獎”高達50萬元。
獎勵額度按罰沒款值計算, “重獎”50萬
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有兩種:可能是行政違法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就能構成犯罪。為此,新《獎勵辦法》確定了兩類獎勵標準:
一、如果經過查證后是行政違法案件,《獎勵辦法》規(guī)定根據舉報內容在查處違法行為中的作用,按照罰沒金額的1%-8%給予舉報人獎勵, 獎勵金額為500元, 獎勵金額30萬元。
二、如果所舉報的違法行為已經構成犯罪的,按照判決內容進行獎勵。如果行為人被判處罰金的,按照罰金的8%獎勵舉報人,如果行為人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1年以下的,獎勵舉報人1萬元;在此基礎上行為人有期徒刑每增加1年,舉報人獎勵增加1萬元;如果行為人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獎勵舉報人30萬元。
在規(guī)定基本獎勵標準的基礎上,《辦法》還設定了“重獎”條款,在四種情形下,可以對舉報人在基本獎勵的基礎上再予以重獎, 可達50萬元。這四種情形是包括:因該舉報及時解除食品安全重大威脅的;所舉報案件的查處有重大社會影響,被市級以上政府或者國務院部門表彰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內部人員舉報的;其他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者重點整治工作內容的舉報。
《獎勵辦法》助力品牌海參企業(yè)更上一層樓
《獎勵辦法》實施起到目前已有半個月,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已經收到近30條舉報內容,有一半以上的被舉報商家存在違法行為已被責令整改,其中海參類產品商家就有6家被查處。海參類產品為什么是食品安全問題高發(fā)區(qū)呢?記者帶著疑問采訪了杭州宮品海參負責人,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海參的營養(yǎng)滋補價值被人們認識,促進了海參滋補品的銷量;其次,巨大的市場利益誘惑,以及不良商販存有僥幸心理等多重新宿導致的。”
宮品海參負責人還表示:“本次杭州新《獎勵辦法》力度可謂是空前,引導全民監(jiān)督,對像海參、蟲草類的滋補品有著非常大的益處,也極大降低了消費者購買到虛假產品的可能性。”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張東濤說:“食品安全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但由于食品范圍廣,從生產到食用歷經的環(huán)節(jié)多,與龐大的實際從業(yè)者相比,政府監(jiān)管力量十分有限。同時,部分危害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隱蔽性和專業(yè)性較強,僅僅依靠常規(guī)執(zhí)法手段難以發(fā)現。因此,以有獎舉報調動群眾積極性實行聯防聯治,對及時發(fā)現、控制和消除各類食品安全隱患有重要作用,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強化社會監(jiān)督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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