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上月,公益人士劉瀟虎向深圳市教育局、市財政委員會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深圳收取義務教育階段及高中階段擇校費的依據、繳納人數、收支情況等信息。記者獲悉,市教育局已就該申請作出回復,市財政委員會則電話告知劉瀟虎,因無法在法定期間內答復,需要延期,但劉瀟虎暫未收到市財政委員會的書面延期通知。
市教育局的回復表示,目前擇校費僅針對高中階段收取,義務階段一律不得收取擇校費。因擇校生增加了就讀學校的負擔,所以通過收取擇校費適當彌補培養(yǎng)成本,目前對深圳戶籍、非深戶籍學生均會收取擇校費,自2007年以來,年均收取擇校費4120萬元。
劉瀟虎表示,深圳在義務教育階段不收擇校費的行為值得肯定,但由于非深戶正取生比例明顯低于深圳戶籍考生,所以收取擇校費仍然對非深戶學生不利。他還表示,由于擇校費占教育經費比例太低,建議通過增加教育投入的方式,取消擇校費。
高中階段收擇校費不分戶籍
正取生非深戶比例小,擇校費對非深戶籍學生不公平
針對劉瀟虎要求公開深圳市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哪些學生需要收取擇校費,市教育局的回復表示,義務階段禁止招收擇校生,也不準收取擇校費,擇校生和擇校費僅針對高中階段,目前義務階段繳納擇校費的學生數為零。
該回復表示,廣東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中小學收費管理的通知》(粵價[2000]231號)及深圳市《關于調整我市中小學收費標準全面實行“一費制”的通知》(深價聯字[2002]37號)均賦予深圳市高中階段學校收取擇校生和擇校費的權利,但招收擇校費的比例不得超過正取生計劃的20%。擇校生計劃面向全市戶籍及符合深圳就讀條件的非深戶籍考生,凡被錄取為擇校生的,不區(qū)分戶籍均收取擇校費。
劉瀟虎表示,如果在實際執(zhí)行中,義務教育階段真的不收取擇校費,非常值得肯定。但劉瀟虎質疑,雖然擇校費名義上是針對深圳戶籍及非深戶籍考生均收取,但根據《201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表》,參與招生的93所學校,除了28所民辦學校和24所公辦職業(yè)、技術、藝術、美術學校以及1所公辦民助高中不區(qū)分戶籍外,全部40所公辦高中都區(qū)分深戶和非深戶籍學生。其中,包括“四大名校”在內共8所學校面向全市招生,但正取生不招非深戶學生,非深戶學生只有以擇校生的方式才能就讀;其余32所學校招錄非深戶正取生,正取生總數上招錄AC類與D類(非深戶)的比例為5:1。
“問題不在于擇校費對深圳戶籍也收取,而是非深戶籍的選擇機會很少,這顯然是不公平的,對非深戶籍學生不利!眲t虎說。
收取費用為彌補培養(yǎng)成本
按照在校生人數撥款,學校負擔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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