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負未分,在線音樂平臺將在這三個領域展開競爭(2)
時間:2017-06-21 10:05 來源:鳳凰網 責任編輯:毛青青
第二個區(qū)別則是,耳機、音箱等產品的營收規(guī)模以及用戶量要比手機低的多。IDC公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2016年OPPO、vivo、華為、蘋果、小米五家廠商在全球的出貨量就達到3.106億臺。數(shù)據(jù)顯示,2016年全球零售耳機的整體銷量僅為3.49億支,僅為智能手機市場2016年14.7億銷量的四分之一,整個行業(yè)的營收也只在60億美元左右。
對于手機廠商來說,手機才是真正的命脈,盡管其也在不停地尋找新興業(yè)務的增長點,但是像耳機、音箱這類產品真的比不了手機,公司在營銷、推廣等資源上,更多的力量也是在手機業(yè)務上,手機廠商在周邊產品上花的人力、物力、財力 沒法兒和手機媲美。
對于在線音樂平臺來說,耳機、音箱等產品本身就有音樂的基因在里面,他們反而更愿意將這些產品做好,從而滿足平臺上用戶的需求,產品做的好了,也能提升平臺的口碑。
在線音樂整體的市場規(guī)模在互聯(lián)網娛樂里的占比并不大,但由此而產生的硬件產業(yè)鏈,對于某一個平臺來說, 有吸引力,TME里面,酷我就是硬件做的最好的,即使將來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出現(xiàn)內部競爭,酷我靠這個也能立于不敗之地。音樂相關的硬件產業(yè)鏈,還是有著諸多想象力的。
二、圍繞音樂而產生的內容體系
戴維•溫伯格的《新數(shù)字秩序的革命》一書里提到稱:“當信息被堆成一個巨大的數(shù)字信息“堆”并且交由用戶自己進行過濾和組織的時候才最有價值。”所以,數(shù)千萬的歌曲被用戶以歌單的形式自由組合的時候,每個歌單均為每首音樂提供了不同的展示機會。
版權確實會吸引用戶去使用,但用戶對音樂的需求太過于龐大,除了版權,用戶需要的是體驗和使用習慣。內容大軍已經向整個移動互聯(lián)網侵襲,幾乎所有APP都在開始爭搶內容。盡管今日頭條、騰訊新聞客戶端、網易新聞客戶端等也會有音樂頻道以及音樂內容在流傳,但是相比較網易云音樂、酷我音樂、QQ音樂們專門推出的音樂專欄而言,前者太不專業(yè)。
QQ音樂在7.5版本中推出了音樂號功能,意在做在線音樂的自媒體平臺,用戶可申請專欄作者和電臺主播。實際上QQ音樂這種形式的雛形就是早前網易云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上的專欄,只不過現(xiàn)在是開放了。
從內容質量來看,網易云音樂、QQ音樂、酷我音樂的這些專欄內容,更偏PGC方向,并非沒有任何音樂底蘊的人就能夠隨意貢獻內容的,而且平臺也會對內容進行篩選,這樣做的好處是保證了內容質量,但也提高了內容貢獻者的門檻。
歌單、專欄、評論這三者是目前在線音樂平臺做內容的主要形式,內容的中心是音樂,但除了生硬的音樂,內容亦不可或缺?赡芡饨鐚υu論也算內容無法理解,但如果仔細去看各個歌曲、歌單、專欄下面的評論就會發(fā)現(xiàn),每一條評論都很有可能是一個故事,評論 是新內容的組成部分。
在線音樂與音樂播放器最大的區(qū)別是在線,WiFi的普及以及流量資費的下降,讓用戶能夠更加容易的獲取到自己想要/發(fā)現(xiàn)的音樂,下載不再是用戶關注的重點,恣意獲取音樂的需求才是重點。用戶選擇“在線”以后,其登錄習慣要比音樂播放器時代強得多,而登錄后更利于用戶參與、發(fā)表評論。
內容大戰(zhàn)的風已經刮起來了,接下來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網易云音樂、蝦米音樂、百度音樂們肯定會造出更多優(yōu)質的內容來吸引用戶,我們既是內容的汲取者,也是內容的參與者,內容的加入,會讓在線音樂變得更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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