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林1小時賺424萬
王健林1小時賺424萬,每小時都能在京買房。2013福布斯中國富豪榜發(fā)布,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取代宗慶后,以860億元人民幣的凈資產(chǎn)登頂中國富豪榜。就在去年,王健林一年間財富增長了372億元,平均每天賺1.019億元,1小時收入424萬元。
2013福布斯中國富豪榜10月16日發(fā)布,大連萬達集團(廊坊萬達廣場)董事長王健林取代“飲料大王”宗慶后,以860億元人民幣的凈資產(chǎn)登頂中國富豪榜。就在去年,王健林的資產(chǎn)還與860億元相去甚遠,為488億元。一年間財富增長了372億元,平均每天賺1.019億元,平均每分鐘賺70776元!也就是說,王健林要想買輛奔馳車,只需10分鐘;要想在北京買套房,1個小時的收入就能買下一套424萬元的房子。
首富也有肖像權
王健林出名了,可是肖像權又該從何護起呢?每一個名人都會面臨這樣的問題,自己的“臉”值錢了,可是卻沒人來給錢。于是就有了許多民事侵權案件。
法律規(guī)定,有特殊新聞價值的人,不得反對記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別幸運者或者特別不幸者、重大事件的當事人或者在場人等,均屬這種情況;我國《民法通則》又規(guī)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jīng)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jīng)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王健林這樣具有社會正能量,肯定是具有新聞價值的,所以在媒體上傳播他的照片并不違法。可是如果有商家看上了這個商機,不經(jīng)他本人同意就給什么產(chǎn)品做了廣告,那可就是違法行為了。(法邦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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