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廁所不維修小孩淹死擔賠責
時間:2015-07-03 11:50 來源:華鎣法院 責任編輯:毛青青
四川華鎣市明月鎮(zhèn)村民賀某超、曾某生因對共有廢棄廁所進行管理維護,致使鄰居小孩不慎掉入便池淹死,被法院判決經濟賠償。
賀某超、曾某生在建房修建廁所時,共同修建使用一個便池,由于曾某生人長期在外務工,賀元超年事已高,近年來都沒有使用過那個廁所,也沒有對廢棄的廁所及便池進行修繕。2014年12月28日下午,未滿三歲的龍龍(化名)與小伙伴們像往常一樣在一起玩耍,父母看見他們嬉戲正歡,往日也這樣沒有出過事,就去忙自己的事情。17時左右,龍龍與小伙伴玩耍至賀某超、曾某生廁所便池旁,龍龍一不小心,掉進了便池,待救起時已氣斷身亡。
龍龍的父母認為賀某超、曾某生沒有對廁所進行管理維修,導致龍龍掉入便池淹死,應承擔責任,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
華鎣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龍龍的父母沒有對龍龍進行必要監(jiān)護和保護,應對龍龍的死亡承擔主要責任。賀某超、曾某生未對年久失修的房屋進行修繕,對龍龍的死亡負有次要的責任。判決賀某超、曾某生承擔因龍龍死亡所產生各項損失的20%的責任,向龍龍的父母支付人身損害賠償款4萬余元。
(古壘、王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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