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男家教猥褻10歲女童被判終身禁業(yè) 央媒發(fā)聲:終身禁業(yè)應成為基本操作
時間:2022-11-27 17:07 來源:極目新聞 責任編輯:沫朵
原標題:成都一男家教猥褻10歲女童被判終身禁業(yè) 央媒發(fā)聲:終身禁業(yè)應成為基本操作
在得知10歲女兒被30多歲男家教觸碰隱私部位后,黃穎(化名)從最開始的憤怒慢慢冷靜下來。為了讓男家教得到應有的懲罰,她偷偷將攝像頭裝進女兒補課的房間,完整記錄對方的犯罪證據(jù)。也正是因為這一份關鍵的錄像證據(jù),最終讓對方獲刑5年!
11月22日,成都青羊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家教猥褻未成年人的案件,并當庭宣判。被告人李華(化名)最終被判處猥褻兒童罪,獲刑5年,同時被判決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據(jù)了解,該案也是《關于落實從業(yè)禁止制度的意見》出臺后,成都“終身禁業(yè)”第一案。
在得知孩子被猥褻后如何固定證據(jù)?
法官何麗表示,如果類似事件不幸發(fā)生,最重要的就是保留證據(jù),“可以采取拍照、錄音等方式進行,也可對毛發(fā)、皮屑、通訊記錄等證據(jù)進行保留”。她表示,被侵害后,受害人不要擅自進行洗澡、洗衣服、收拾房間、扔東西等行為,如果是熟人作案,要保留好通話、通訊記錄,如果是被對方威脅、收買等,也要留下相關證據(jù)。
而如何從源頭上避免此類事件的發(fā)生?何麗建議,在為孩子挑選輔導老師時,家長應當帶孩子到正規(guī)的培訓機構就學,在公共場所補課或在寬敞的空間里補課。家長還要隨時關注孩子的學習狀況及身心異常,“如果第一次孩子向家長表示不想上課時,家長能深究一下原因,多問幾句,可能就能盡早發(fā)現(xiàn)這個問題,小朋友也少一些心理上的煎熬。”
央媒:“猥褻女童終身禁業(yè)”應成為基本操作
針對此事,《光明日報》發(fā)表評論:“猥褻女童終身禁業(yè)”應成為基本操作。
透過這起案件,我們還是要注意到,像家教這種不等同于學校集體教學的模式,教師和孩子往往是一對一的,處于一個較為私密的空間,這就為一些人提供了更加隱秘的作案機會。所以,家教行業(yè)理應有更加嚴格的進入機制。
尤其是,對于那些游離在公司模式之外的個人家教,也應當具備一定的資質(zhì),并向所在地教育部門備案。家長在選取家教的時候,也要注意查驗相關身份證件,做好把關,盡量選擇來歷清楚、簡歷真實可靠的家教。
教師行業(yè)不僅應該有專業(yè)能力的門檻,還應該有一定的品德要求和法律素養(yǎng)。正如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鄭新蓉曾經(jīng)指出的,“不管老師業(yè)務素質(zhì)有多好,如果基本品行不端,都不應該進入到中小學教師的隊伍中”。為人師者先為人,不能侵害自己的學生,這是紅線,也是底線。
希望今后,在保護未成年人領域,我們能看到越來越多的“終身禁業(yè)”。當然,我們最終希望的,是這些人壓根就無法進入教師隊伍,而要達成這一目標,“終身禁業(yè)”是一個開始,也應成為最基本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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