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藝術家克里斯蒂安·西爾萬
2019年,比利時藝術家克里斯蒂安·西爾萬提起訴訟,稱中國藝術家葉永青超25年時間剽竊其87幅作品。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4年前的2019年2月。西爾萬發(fā)現,中國當代著名藝術家葉永青抄襲了他創(chuàng)作的許多作品:“鳥、鳥巢,鳥籠、紅十字架、飛機……一切都在那里!除了我的名字,否則看起來根本就是一樣的。”
葉永青在畫鳥
西爾萬通過多家比利時媒體發(fā)聲,斥責葉永青抄襲其藝術創(chuàng)作,并以超過原作100倍以上的價格售出,獲得巨額利益。他還起訴要求判令葉永青立即停止復制、發(fā)行、展覽其畫作;停止在衍生品上復制其畫作;銷毀未出售的侵權復制品;判令葉永青向其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判令葉永青賠償其人民幣54055996元。
左:比利時藝術家西爾萬的作品,1990;右:葉永青的作品,1994
該事件曾引起廣泛關注,從某種程度上對中國當代藝術的生態(tài)形成了一些影響。
對于被指抄襲一事,葉永青后來通過媒體回復稱:“我們正在爭取與這位藝術家取得聯(lián)系。”他并沒有徹底撇清與克里斯蒂安·西爾萬的關聯(lián),并表示對其影響至深。對于如何解釋二人風格相似等問題,葉永青表示暫不回應。
四川美院曾發(fā)表聲明,稱針對其涉嫌抄襲事件進行調查,并稱“及時公布相關情況”“對學術不端等師德問題堅決采取零容忍的態(tài)度”“一經查實,絕不姑息”。之后,川美的態(tài)度又變?yōu)榱?ldquo;暫時不做調查”,給出的理由是:1. 四川美院需要向上級部門申請啟動調查;2. 葉永青已退休,美院不方便管理;3. 葉永青的部分畫作不是以教師的身份創(chuàng)作,美院調查不合適;4. 此涉嫌剽竊事件是在前任領導在職期間曝出的,現領導已經調任,新任領導不適宜處理老領導遺留問題;5. 葉永青戶口在北京,不在重慶,不方便進行調查。
2020年10月13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人民法院上發(fā)布了公告,將公開開庭審理,并要求葉永青出庭,“屆時如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將依法缺席審理。”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送達”是用公開宣告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背景是在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采用。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葉永青立即停止涉案侵權行為;葉永青在《環(huán)球時報》中縫以外版面發(fā)表致歉聲明,向原告西爾萬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葉永青支付原告西爾萬賠償金人民幣500萬元。駁回原告西爾萬的其他訴訟請求。如不服本判決,雙方可上訴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公開資料顯示,葉永青,生于1958年,畢業(yè)于四川美術學院繪畫系油畫專業(yè),在“85”美術新潮階段時期即為“西南藝術群體”的代表人物。同時,葉永青還是著名策展人、藝術活動家、四川美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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