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浙江電視臺報道,近日,余先生說自己在浙江杭州買了一套總價近200萬的房子,但是他手里只有10萬元。按照當?shù)刭彿空,首付不得低于房屋備案價的兩成,換算下來,這套房子需要至少38萬元的首付,“開發(fā)商給我28萬,用黃金券的形式返還,加這28萬總共合起來正好夠首付38萬。”
浙江電視臺視頻截圖
余先生透露自己每個月工資5000多,買房后每月需還房貸7000多。余先生承認自己當時確實頭腦一熱訂了房子,不過他回家后多方打聽,認為開發(fā)商的操作涉嫌違規(guī)。“這樣的操作對我風險很大的,銀行一旦查出來,就可以立馬讓我償還這190萬,我如果沒有償還的話,這個房子直接被拍賣。”余先生表示開發(fā)商涉嫌違規(guī),現(xiàn)在這套房子不想要了,希望拿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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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fā)商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存在首付貸的行為。開發(fā)商表示,確實有送黃金的活動,但前提要等銀行按揭下來,不存在“銷售說先把這價值28萬的黃金給他”的情形。在記者和房管部門的協(xié)調下,開發(fā)商表示愿意退還余先生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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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今年來,新房市場“低首付”的現(xiàn)象屢見不鮮。
今年9月?lián)虺峭韴髨蟮,有購房者反映,廣州市北部某個樓盤對外宣稱“首付5萬元即可購房”,記者走訪了解到,該樓盤“首付5萬元”的房源是該樓盤建筑面積約62平方米的兩房一廳戶型,總價約125萬元。按照正常的購房手續(xù),首套購房者應該付三成首付約37.5萬元,為何只需5萬元即可到手?
現(xiàn)場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因為這種小戶型的新房在市區(qū)很難找到了,而且又是面向剛需客戶,結合客戶實際的預算,開發(fā)商會補貼35萬元。”隨后記者又了解到,這“35萬元補貼”并不是直接給予購房者,而是開發(fā)商通過抬高銀行貸款金額,使得購房者“首付”支出減少。“開發(fā)商會將這套房源的網(wǎng)簽金額提高至約160萬元,這樣你就可以拿在銀行貸款的160萬元來購房。在實際交易時,我們按照‘原價’125萬元出售,相當于開發(fā)商直接補貼了35萬元。我們的規(guī)定是交5萬元當‘首付’即可走流程。”銷售人員表示。當記者進一步詢問這5萬元的“首付”會進入什么賬戶后,該銷售人員直言“相當于定金”。
今年8月,據(jù)第一財經(jīng)報道,“低首付”被部分樓盤祭出江湖,成為吸引購房者的籌碼。哈爾濱一項目的宣傳海報顯示,該樓盤位于東二環(huán)旁、臨近地鐵,首付兩萬起便可擁有5.1米大開間兩室......
第一財經(jīng)記者聯(lián)系到項目中介了解到,所謂的“低首付”其實是“高評高貸”,即銀行評估價格比真實交易價格高,從而實現(xiàn)貸更多的款、變相降低首付。“比如這套房房款70萬,正常20%首付需要14萬,如果按低首付操作,相當于把評估價提到82萬,貸款額會多12萬,首付僅需2萬。”
“開發(fā)商那邊全權操作,他們全部都很成熟了,去年辦一年了。后期還貸相當于把首付錢加到貸款里,分攤到所有年份,每個月大概多幾百塊錢。”該中介人士稱,“低首付”不合規(guī),但是去年很多開發(fā)商都在做,今年漸漸變少了,目前市場上仍有幾個項目在做,為了賣房用盡辦法。
在重慶、柳州、惠州等許多城市,此前都有樓盤“低首付”、甚至“零首付”曝出。業(yè)內人士稱,“低首付”會涉及陰陽合同、賣家配合控款、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等環(huán)節(jié),會吸引首付不足的購房者。但風險同樣存在,如果銀行查處并追究,貸款人可能會面臨違約責任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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