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死刑!吳謝宇患精神病的辯護意見未獲采納
時間:2024-01-31 14:34 來源:封面新聞 責任編輯:沫朵
原標題:還是死刑!吳謝宇患精神病的辯護意見未獲采納
2024年1月31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稱,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 人民法院下達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對吳謝宇執(zhí)行了死刑。福州中院稱,執(zhí)行死刑前,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告知吳謝宇可以申請會見親屬,但吳謝宇未提出申請。
吳謝宇在法庭上。圖據(jù)央視新聞
1月31日,吳謝宇辯護律師鄭曉靜向封面新聞表示,此前她已預約了2月1日同吳謝宇的會見,當她在31日上午致電福州市第一看守所時,被告知吳謝宇已被帶走執(zhí)行死刑。31日中午,她已拿到吳謝宇死刑復核的裁定書。“吳謝宇被執(zhí)行死刑,作為辯護律師深感遺憾。吳謝宇弒母,確有重大過錯,是家庭悲劇。”
鄭曉靜表示,據(jù)她了解,1月30日,吳謝宇的姑姑被村鎮(zhèn)干部通知次日早上與吳謝宇見面,“就說是見面,姑姑以為是春節(jié)后執(zhí)行(死刑),就沒去”。1月31日上午,封面新聞記者致電吳謝宇舅舅表明記者身份后,他未作回應,掛斷電話。
對于吳謝宇是否留下遺言,31日上午,福州中院工作人員向封面新聞記者表示,該案情況以公開發(fā)布的通報為準。鄭曉靜也向記者表示,據(jù)她同法院了解,吳謝宇未留下相關材料,此前律師會見中,吳謝宇也未同她講起“身后”安排,之后鄭曉靜計劃進一步向看守所了解吳謝宇是否留下信件。
法:不予采納被告作案時患有精神病的辯護意見
2023年5月30日上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根據(jù)一審判決,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按照程序,二審宣判后,對吳謝宇的死刑裁定,報請 人民法院核準。
二審判決后,鄭曉靜曾向 人民法院提交了不核準吳謝宇死刑的法律意見。2023年11月11日,她曾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會見吳謝宇,吳謝宇在看守所里的精神狀況比較穩(wěn)定,求生欲望很強,希望能活著贖罪。鄭曉靜稱,2024年1月9日,吳謝宇還向 法提交了長達79頁的懺悔信,表達了他的悔意和希望活著贖罪。鄭曉靜表示,至被執(zhí)行死刑,吳謝宇未進行精神病司法鑒定。
鄭曉靜提供的該案 法刑事裁定書顯示, 法認為,對于辯護律師提出的吳謝宇作案時有精神病、不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羈押期間表現(xiàn)良好、請求從輕處罰的意見, 法同意原判不予采納的意見;對于辯護律師提出的被害人對引發(fā)案件存在過錯的意見,經(jīng)查不能成立, 法不予采納。
法:被告主觀惡性深,且毫無悔罪誠意,應依法懲處
據(jù)福州中院通報, 人民法院復核確認:被告人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chǎn)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后,認為母親謝某某生活已失去意義,于2015年上半年產(chǎn)生殺害謝某某的念頭,并網(wǎng)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某某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杠連續(xù)猛擊謝某某頭面部,致謝某某死亡。后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某某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某某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余張身份證件,用于隱匿身份。
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又構成詐騙罪;購買多張居民身份證,其行為還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并罰。吳謝宇所犯故意殺人罪手段殘忍,情節(jié)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嚴重違背人倫道德,嚴重踐踏社會公眾的認知和情感,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吳謝宇連續(xù)實施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犯罪,主觀惡性深,且毫無悔罪誠意,應依法懲處。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jù)此, 人民法院依法核準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吳謝宇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買賣身份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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