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掛”是伴隨中國游戲行業(yè)發(fā)展的一顆長期存在的毒瘤,不少國內外頂級游戲大作都折損在外掛這個損人利己的敵人面前。而隨著手機游戲這顆新星越發(fā)的閃亮,“外掛”的黑手再次伸向這片新的樂土。
“外掛”黑手伸向熱門手機游戲
2013年,騰訊平臺在手機游戲市場全面發(fā)力,《天天飛車》、《天天酷跑》、《天天愛消除》、《全民英雄》等一大批頂級手游產品瞬間占領了整個手機游戲市場。然而,就在大家為這些閃亮的新星雀躍之時,“外掛”這種毀滅了無數好游戲的病毒也悄悄滲入。各種違反游戲規(guī)則的外掛功能、各種破壞游戲性的系統開始迅速蠶食這些手機游戲。
并不陌生的嘲鮮血淋漓的教訓
外掛蠶食手機游戲的事件并非個案,幾乎伴隨著每款頂級游戲產品的誕生,都會有外掛在不斷蛀蝕游戲的生命線。然而,對于不少國內頂級研發(fā)商、運營商來說,“法律”這柄維權的利刃早已得心應,被斬于“狗頭鍘”下的不法分子也是數不勝數。
“外掛”團伙難逃法律制裁
2007年1月30日,深圳市南山區(qū)法院對《QQ幻想》游戲非法“外掛”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主犯張某以非法經營罪獲刑1年6個月,其他4名同犯分別獲刑1年1個月。
2008年3月20日,珊瑚蟲版QQ侵權案在深圳南山區(qū)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法院判定被告人陳壽福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
2008年10月,深圳警方獲得了犯罪嫌疑人非法制作經營“火線指南針”外掛的確鑿證據并決定收網。在隨即展開的抓捕行動中,犯罪嫌疑人陳某、雷某等多人被抓獲,外掛的源代碼及其他相關犯罪證據被收繳。
2009年1月,《QQ音速》外掛侵權案公布了一審判決,涉嫌開發(fā)和經營《QQ音速》外掛的犯罪嫌疑人被判“非法經營”罪名成立,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繳非法經營所得16.4萬元,罰金17萬元。。
2009年2月,針對《QQ自由幻想饕餮輔助》外掛程序,專案組民警在嫌疑人及其服務器所在的四個城市同時展開圍捕,一舉將全部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并依法刑事拘留?v他們機關算盡,但還是沒有逃脫覆滅的下場。
2009年9月,騰訊聯合各地警方針對DNF外掛展開全面行動, “天馬”、“DNF蘿卜”等一批外掛一夜間被一網打盡。涉案外掛制作者、經營者、利用外掛盈利者全部落網,除了沒收非法所得并處罰款外,團伙核心成員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這是一個有法可依的時代
相較于,中國游戲行業(yè)的起步階段,針對游戲產品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已經有了長足的發(fā)展。依照我國現行刑事法律、法規(guī)及司法解釋來給私服定性,私服主要違反了兩方面的刑事法律。
首先是侵犯知識產權罪。私服性質上屬于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范疇。根據最高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以刊登收費廣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間接收取費用的情形,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guī)定的“以營利為目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guī)定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是指沒有得到著作權人授權或者偽造、涂改著作權人授權許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權許可范圍的情形。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他人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行為,應當視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guī)定的“復制發(fā) 行”!币(guī)定,私服行為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他人計算機軟件,并提供服務,屬于刑法規(guī)定的“復制發(fā)行”行為,該行為屬于刑法制裁的犯罪行為。
另一項罪名則是非法經營罪。根據我國刑法“《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guī)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僥幸心理與法律意識淡薄
總結、分析以往的“外掛”相關刑事案件,涉案人員大多年紀較小,同時對自身犯罪行為的嚴重性缺乏正確認識。甚至有些外掛制作者起初只是抱著好玩的心態(tài),但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眾多外掛制作者開始變本加厲并走上了犯罪之路。
“外掛”犯罪中有眾多法律意識淡薄的青少年
在眾多“外掛”相關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很多制作者都表示并不知道制作外掛是違法的,而有些外掛制作者是在外掛制作完成后被不法分子利用,大規(guī)模售賣外掛。這種淡薄的法律意識是導致這些青少年“外掛”犯罪的根本所在。
制作、銷售游戲外掛損害的是游戲研發(fā)商、運營商以及無數游戲玩家的直接利益。盡管從單個玩家的角度來看,外掛確實加快了玩家的成長速度,但這也意味著游戲的壽命被大幅縮短。同時,外掛導致的玩家失衡嚴重損害了不使用外掛玩家的權益。在諸多損害的集合作用下,無作為的游戲產品只能默默等待死亡,選擇維權的廠商則將“外掛”之徒斬于馬下。
游戲與外掛之間不存在“灰色地帶”,而游戲研發(fā)商、運營商與制作、銷售“外掛”的不法者之間只有不死不休的戰(zhàn)斗。一邊是用法律的利刃維護億萬玩家的權益、一邊是損人利己裝滿自己腰包的犯罪分子。消滅“外掛”的戰(zhàn)斗是一場戰(zhàn)爭而非一次戰(zhàn)役,在手機游戲市場這片全新的戰(zhàn)場,“圣戰(zhàn)”的號角已經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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