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實施房地產稅改革,是完成經濟社會轉軌與現(xiàn)代化的必要制度建設,將會產生4個方面的正面效應:一是增加中國直接稅比重,改善稅制結構,降低中低端收入者的稅收痛苦程度;二是為解決中國地方稅體系不成型問題,提供地方層面的支柱稅種進而落實省以下分稅制;三是促使已實施的房地產調控新政體現(xiàn)其應有的“治本”水準;四是優(yōu)化收入和財產的再分配以抑制“兩極分化”?梢姡@一改革一舉多得、勢在必行。
推進實施會產生三大變化
問:怎么評價上海、重慶的試點成效?房地產稅全面實施后將有什么樣的預期效果?
答:此前有人指責上海、重慶試點好像成效不足,“動靜不大”:稅收收入很少;沒看到房價急速下跌。其實,對房產稅試點效果的評判,不能這么表面化。在上海、重慶搞試點,最重要的任務還不是籌集收入,而是柔性切入搭建制度框架,以調節(jié)市場,影響和引導人們的住房消費,并為省以下財稅體制改革提供配套。
這個稅未來在房地產市場上會產生什么效應?第一,對買房自住的人,會改變其預期,使其傾向于更實惠一點,更多考慮選擇相對小戶型的房子,這就收斂了供需緊張情況下需求方面的沖勁,并提高了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第二,對買房給自己做“商業(yè)性社會保險”的人,會考慮買房后出租,這就在沒有增加投入的情況下增加了租房市場的供給,緩和了供需矛盾;第三,炒房的人會收斂自己的行為,因為這時的社會氛圍和利益相關者的心態(tài)、預期都有所改變,炒房者會在估計風險時悠著點兒,減少炒房總規(guī)模,而且會考慮多數接手的人是用于自住,自然而然會考慮多炒中小戶型。這些效應都是值得肯定并通過機制創(chuàng)新來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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