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之林:被騙3000萬的女子,何以深陷泥潭里?
時間:2013-08-08 11:54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責任編輯:毛青青
無業(yè)男子洪作明冒充軍官和國家安全部工作人員,以合作開發(fā)項目等詐騙金女士等人共計3160萬元和一塊名表。昨天上午,洪作明因詐騙罪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在市二中院受審,并為自己辯解說,“錢是她自愿給我的,她想跟我結婚,還說要拿出5000萬元以下的資金幫我脫貧致富。”(8月7日 北京晨報)
36歲的杭州人洪作明,大專文化,有過前科。2010年至2012年間,洪某偽造軍官證、國家安全部工作證冒充軍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獲得金女士的感情和信任,并騙取金女士3000多萬元。在庭審時,洪某稱金女士是自愿被騙,而金女士則說洪某說謊。但從報道看,洪某的說辭可信度較大。
洪某,騙財、騙色,行為卑鄙,受到法律制裁純屬咎由自取。在此,筆者不想對之再說什么,只想說說金女士。金女士對洪某說,哪天自己不高興了,就可以找人指認他是詐騙犯。這就說明,洪某的身份,金女士明知,既然明知洪某的身份,曉得洪某行事的目的,那為何還“執(zhí)迷不悟”,一步步深陷進去呢?
金女士,應該說是一個“事業(yè)有成”的“富豪”,一個有家室的婦人。我們可以推想,打拼事業(yè)的時候,她頭腦多么睿智,眼光何其犀利,在復雜的人情世故中行走,左右逢源;在幽深的商海中游弋,駕輕就熟。于是,才有了巨額財產,才有了惹人羨慕的家室。就這樣的女人,何以在騙子洪某面前俯首帖耳、舉手“投降”了?
金女士說,因為從小就有軍人情結,所以才對洪某動了情。有軍人情結,對軍人動情,無可非議。但是,在“動情”前,應該看看他到底是不是真正的軍人,想想他是一個什么樣的軍人。如果對方確屬真實而正直的軍人,崇拜之、動情之,就是一個人正常的心理和態(tài)度,反之,就顯得盲目、幼稚和傻帽了。再者,一個人遇事該理智,才會有理性的行為。如果金女士是一個理智而理性的人,就不會與洪某第三次見面時就對之深信不疑,哪里還會有后來的被騙財、騙色的結局呢?
有人說,富豪腰包里裝滿了錢后,情感的饑渴就會隨之而來。從金女士的所作所為看,這話不假。金女士可以拿幾千萬來被騙,足見何其有錢。因有錢,她行事就以“自己高興”為最高目標。租房子與洪某同居,就為了“高興”;給洪某買奧迪,也為了“高興”;欲讓洪某跟自己成家生個孩子,更為了“高興”;想幫助洪某脫貧致富,還是為了“高興”。殊不知,金女士這“高興”的結果,就是被騙;這唯求“高興”的行為,撕開的就是自身深藏著的簡單幼稚和道德的淪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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