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已經耄耋之年的大導演李行在臺北宣布《關于加強海峽兩岸電影合作管理的現行辦法》正式頒布。為這紙合約,臺灣電影人談判了三年,對他們來說,這猶如是汪辜會談之于兩岸經濟,自由行開放之于內地旅友,內地和臺灣電影之間不再是盈盈一水間的遙望,瞬間如一橋飛架,天塹變通途。
而就在昨天(12月12日),國臺辦新聞發(fā)言人范麗青在舉行發(fā)布會時表示,“《現行辦法》公布以后,相信對于兩岸合拍片,臺灣影片到大陸來播出,以及臺灣業(yè)者在大陸投資改建影院等方面都有了切實可循的辦法,將對兩岸文創(chuàng)產業(yè)包括兩岸影視產業(yè)合作有一個好的促進作用。”這是內地官方首次對《辦法》正式頒布后的表態(tài)。
其實,《辦法》頒布前的2010年6月,兩岸剛剛簽訂了ECFA(即《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及《海峽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和香港的CEPA一樣,這是一個全方位的經濟政策。在電影細則方面,它規(guī)定此前占用進口片配額的“臺灣電影”享受國產片的待遇,且不限定配額數量。這一政策的成效相當明顯,事實上就在ECFA推行的兩年里,共有19部臺灣電影或合拍片登陸內地銀幕。但ECFA只針對打破關稅和貿易壁壘,《現行辦法》才是針對電影這一行業(yè),明確了臺灣電影的定義,以及“合拍片”的制作條件以及進口內地的優(yōu)惠政策,換句話說,ECFA是經濟合約,《現行辦法》是細化的電影條款。
就在一年之前,李行還在帶著六部電影于內地巡回展映,多年來他開辦兩岸交流影展,李行的行李,成為兩岸電影之間 的駁船。但在《現行辦法》出臺之后,兩岸電影徑直通航,臺灣電影也和香港電影一樣,需要面對兩岸三地進一步的互通合作,也就是所謂“大華語電影時代”的降臨。而這其中利弊,已經嘗過螃蟹的香港人也未必說得清楚。
《現行辦法》幕后推手、臺灣 導演李行
一、ECFA與香港CEPA之比較
1.文件細節(jié):ECFA政策更寬松
CEPA是內地與香港、澳門簽訂的經濟政策,香港部分《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內容寬泛,實際對電影有明確指令的是隨后出臺的《關于加強內地與香港電影業(yè)合作、管理的實施細則》。而對臺灣來說,ECFA是等同CEPA的經濟合作框架,《現行辦法》才是和《實施細則》一樣的電影條款。但總體來說,無論《實施細則》還是《現行辦法》,都是CEPA和ECFA各自的細化和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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