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國率先對高速公路收費標準實行浮動管理,若高速公路工程質量、服務質量考核未達相應指標,次年收費標準將在現(xiàn)行基礎上下浮5%。記者4月7日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由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聯(lián)合制定的《四川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與工程和服務質量掛鉤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4月1日起實施。
按照《辦法》,高速公路收取車輛通行費分為試收費和正式收費兩個階段。新建高速公路竣工驗收工程質量評價在75分(含)以上,但低于90分的,正式收費標準將比試收費標準下浮5%;75分以下的,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暫停收取車輛通行費。已運營高速公路服務質量年度評價低于85分,次年度收費標準下浮5%。如因運營管理原因發(fā)生重特大安全生產(chǎn)責任事故,或因運管管理原因致使交通擁堵、服務不規(guī)范等引發(fā)嚴重社會負面影響等,次年度收費標準也將下浮5%。《辦法》首次對新建高速公路試收費期限予以明確。從《辦法》實施之日起,新建高速公路或尚處于試收費期的高速公路,要在3年內(nèi)取得正式收費批準文件,否則將暫停收取車輛通行費!掇k法》提出,下浮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恢復原收費標準或暫停收取車輛通行費,按省政府批準的時間實施,并在實施前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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