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主要處理不超過5萬港元的申索。一般處理債務、服務費、財產損失申索等案件,類似于內地法院針對標的額較小的民事訴訟所適用的簡易程序。雖然小額錢債審裁處也是法庭,但其規(guī)則和程序較大部分其他法庭寬松。
問題奶粉案件將于5月4日上午9時,在位于香港灣仔區(qū)域法院四樓作簡短聆訊。
律師彭劍稱,他將作為代表赴港出席聆訊,而幼兒家屬方面則由于證件問題很難出席。
一個國家,兩種司法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鄭戈|文
香港司法秉持普通法傳統(tǒng)和法治原則,往往拒絕考慮判決的經濟和社會效果,力圖堅持個案中的正義實現(xiàn),從而以堅實的個案之磚構筑起屹立不倒的法治大廈
“一國兩制”作為一種中國特色的結構性憲政安排,尤其是兩套截然不同的司法體系所展示出的尋求司法救濟的新的可能性,對普通中國公民具有何種意義?目前正在進行中的三鹿奶粉受害人在香港法院訴恒天然香港公司一案,為探討這一問題提供了具體的契機。
在香港,行政機關對有關法律的理解和解釋,對司法機關并無任何拘束力。司法機關審判案件僅以法律(包括制定法和判例)為依據(jù)。但一些基層法院,包括此次受理三鹿奶粉案的小額錢債審裁處,其主要功能不在于法律的平等適用,而在于解決糾紛。
小額錢債審裁處受理索償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審判方式為糾問式而非抗辯式。這在普通法體系中顯得有些“非主流”。其原因大抵是,其受理的案件基本都事實清楚、案情簡單。如果案情復雜,審裁官可將案件轉至區(qū)域法院。對小額錢債審裁處裁決的上訴,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受理。
兩位律師選擇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提起訴訟,可謂極明智之舉。該審裁處所采取的非正式訴訟程序,有利于原被告雙方達成和解,并使原告方獲得賠償。作為全球知名的大公司,恒天然公司在香港司法機關已經立案的情況下,即便知道對方勝算有限,出于公關和形象考慮,也有可能作出妥協(xié)。
內地司法基本屬于政策實施型模式,不強調允正執(zhí)中的糾紛解決功能,而更強調政治穩(wěn)定、經濟發(fā)展等大局,要求司法為這些大局服務。因此,便有了“搞定就是穩(wěn)定,擺平就是水平,沒事便是本事”的說法。
投稿郵箱:chuanbeiol@163.com 詳情請訪問川北在線:http://m.sanmule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