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凌晨,李某某家法律顧問、新聞發(fā)言人蘭和發(fā)微博稱 已向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控告涉案酒吧經理張光耀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昨日,記者通過相關渠道了解到,警方已接到報案材料,但尚未立案。對此情況,該涉案酒吧回應稱 系誣告,將保留起訴權。
□ 報案
控告酒吧人員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
昨日零時58分,李某某家法律顧問、新聞發(fā)言人蘭和在其微博曝出,8月6日上午10點50分, 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正式提交《關于對張光耀(化名張偉)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犯罪事實的控告函》,懇請警方對相關人員犯罪事實立案偵查。
據了解,自海淀法院舉行李某某等5人涉嫌輪奸案庭前會議以來,李某某家多次提到該案有“案中案”、“局中局”,意指該案涉嫌賣淫嫖娼和敲詐勒索。庭前會議結束后,李家新聞發(fā)言人蘭和特地發(fā)布“重大消息”,稱李家兩位辯護律師已在庭前會議上,申請法院調查“案中案”。
之后,針對有媒體報道關于“法院已落實賣淫調查”一事,海淀法院還特別公告該消息為不實信息,海淀法院正在抓緊對該案依法審理。
此后, 又向海淀法院提出申請對李某某涉嫌輪奸案公開審理,該申請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和當事人隱私,和法律相沖突,被海淀法院當場駁回。
此次 向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指涉案酒吧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蘭和證實稱,8月6日上午是 親自將控告函交給了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收下了材料,并稱向領導匯報后答復。
據了解,這并非李家首次向警方提出控告。“案發(fā)不久,李家便以此向警方報過案,但一直沒收到回復。”蘭和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庭前會議上,李某某的兩位辯護律師也曾向海淀法院提交申請,要求法院調查該“案中案”,但海淀法院沒給明確答復。因此, 才再次向警方報案,希望警方能認真調查此事,以查明案件真相。
蘭和沒有明確公布關于 向警方報案的具體內容。
□酒吧回應
誣告也屬于犯罪侵犯酒吧名譽權
報案直指Global Club張光耀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昨日傍晚,Global Club酒吧一負責人回應稱 這是在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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